m.nbnewpower.cn | 北京時間:1999年12月05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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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輪功”青島分站站長被依法逮捕 青島11月1日消息:原“法輪功”青島分站站長崔維蕊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經(jīng)青島市人民檢察 院批準,被青島市公安局依法逮捕。 據(jù)《大眾日報》報道,崔維蕊自1994年開始練習“法輪功”并先后擔任“法輪功”青島輔導分站副站長、站 長,為“法輪功”邪教組織的發(fā)展、蔓延推波助瀾。7月22日,“法輪功”被依法取締后,經(jīng)多方教育,崔維蕊表面聲明退 出“法輪功”邪教組織,實際仍不思悔改,置國家法律和公安部禁止“法輪功”進行非法活動的《通告》于不顧,繼續(xù)組織、 煽動極少數(shù)“法輪功”人員非法聚會。報道稱,她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00條,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 法律實施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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