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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后于轉軌進程 政府改革尚存六個深層次矛盾 2002年05月15日 06:03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四日電(記者趙建華)中國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陳清泰今天在此間表示,從總體上看,中國政府自身的改革仍然落后于經濟體制轉軌的進程。在政府與企業(yè)、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自主治理的關系上,還存在一些深層次的矛盾有待解決。 在由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等單位主辦的第二屆“公共政策與管理國際研討會”上,陳清泰作了上述表示。 他認為,政府職能轉變的力度還小于機構改革的力度,主要表現在以下六個方面: ——政府對微觀經濟,特別是國有企業(yè)的直接干預過多,有效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尚未形成。 ——投融資管理體制改革滯后,政府仍然把直接干預微觀經濟活動作為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 ——規(guī)范、監(jiān)管市場秩序的力度不夠。規(guī)范市場秩序的法律仍然不健全。執(zhí)法不嚴、地方保護主義和部門分割不斷變化手法,阻礙全國統(tǒng)一市場的形成。 ——一些政府部門出現非公共機構化的傾向,公共服務職能弱化。 ——中央和地方的責權利關系有待理順。行政性的集權——分權——收權的框框還沒有根本性突破,按照市場經濟規(guī)律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經濟職能、責任和權利的框架還不清晰。 ——依法行政的統(tǒng)一性和透明度不高,人治大于法治的現象在許多地方時有發(fā)生,嚴重損害司法獨立性和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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