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2日電 據(jù)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新增公布了12個中國公民主要留學國家的部分學校名單。加上之前公布的21個國家學校名單,目前教育部已公布33個國家的1萬多所學校名單,基本涵蓋了中國公民主要留學目的地國。
據(jù)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中國自費出國留學人數(shù)增多,中外教育機構之間的合作日趨頻繁。但是,近期發(fā)現(xiàn),還有個別機構或個人借留學中介活動廣告不再事先審批之機發(fā)布虛假信息,或利用留學服務合同欺騙消費者。這次新增公布12個國家學校名單,是教育部保護留學人員利益,引導留學人員到國外資質比較可靠的學校學習,規(guī)范自費出國留學活動,加強對自費留學中介和其他涉外教育活動監(jiān)管而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為及時準確地反映國外學校的實際情況,教育部將定期對所公布的國外學校名單進行調整。
此次新公布學校名單的12個國家為意大利、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匈牙利、俄羅斯、西班牙、烏克蘭、波蘭、埃及、菲律賓、泰國等。
這位負責人強調,出國留學人員、留學中介機構及國內院校在選擇國外留學學校或合作學校時,一是要注意各國的教育管理體系不盡相同,學校的規(guī)模大小不一, 教育、教學質量參差不齊,應通過正規(guī)渠道了解學校的實際辦學資質、條件等。二是如果選擇提供學歷、學位教育的學校,尤其是選擇某些國家的私立學校,務必弄清學校所頒發(fā)的學歷、學位是否經所在國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權威機構承認或注冊。三是一些國家的私立學校、大學預科學校特別是私立語言學校與高等教育機構并不接軌,而有的國家根本就沒有大學預科,對這些情況應全面了解,以免被虛假廣告宣傳誤導。四是對于那些資質情況不夠了解的國外學校,務必注意查看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對該國外學校的教育資質認定文件。五是如果通過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辦理出國留學,除應選擇經過資格認定的自費留學中介機構外,還要核實和確認中介機構的國外合作學校的實際辦學資質以及該留學合作項目是否經過所在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確認。此外,還要注意簽署能保護自身利益的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建議通過以下兩種途徑了解有關情況和信息。一是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jiān)管信息網和中國留學網進行查詢;二是咨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及外國駐華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