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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中國護照過境澳門內地旅客逗留期縮至最多14天

2005年11月02日 09:34

  中新社澳門十一月一日電 (記者 黃鴻斌)澳門特區(qū)治安警察局今天稱﹐由于持中國護照來澳門的目的主要是為過境前往第三地及為了配合持“個人游”簽證來澳門旅游的政策安排。從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 持中國護照(俗稱因私護照) 的內地旅客, 過境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所獲準的逗留期限將縮短至最多十四天。

  其余過境條件維持不變(包括有效進入外國的簽證及相關機票)。若未有履行其前往外國目的地的有關旅客, 其再過境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所獲準的逗留期限將縮短至最多七天。

 
編輯:聞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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