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2月2日電 據(jù)日本媒體報道,為了牽制中國開發(fā)東海油氣,日本自民黨于11月30日對外公開了由其自行制定的一份名為《海洋建筑物安全水域法》的法律草案。
此前有報道稱,日本自民黨總務會長久間章生11月17日就東海油氣田開發(fā)問題表示:“日本有必要制定確保安全試開采油氣田的相關法律,F(xiàn)在日本沒有在公海上進行試開采時拒絕他國船只進入的法律!
日本《每日新聞》12月1日報道稱,日本政府曾于今年7月向日本帝國石油公司頒發(fā)了鉆探權。11月30日推出的法案就是為了在帝國石油公司進行鉆探的過程中,能讓日本海上保安廳在周邊海域布防,防止外人進入。
據(jù)悉,該法案頭一條就注明了日本是為了要對海底天然資源進行勘探調(diào)查,以及開發(fā)工作進行保護。
日本《讀賣新聞》則報道指出,日本政府制定這樣的一個新法,更大目的是為了牽制中國進行東海開發(fā)。
據(jù)悉,該法案規(guī)定,未經(jīng)日本國土交通相許可,任何人不得進入相關水域,違反者將處以1年一下徒刑和50萬日元以下罰款。
但是日本海上保安廳僅能阻止民間船舶,如果中國海軍艦艇進入相關水域,該法案就不適用。
據(jù)報道,日本自民黨成立了海洋權益特別委員會,計劃明年以議員立法形式在國會例會上提出這一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