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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移民局發(fā)警告 促去年底被捕華人自動離境

2006年03月16日 10:20

  中新網(wǎng)3月16日電 菲律賓移民局15日警告,3個月前因非法從事零售業(yè)而被捕的65名外國人,應按照移民局的指示,自動離境,以免重新被捕,再受扣押。

  據(jù)菲律賓《商報》報道,移民局遣配別動隊主任仙道斯說,他可能于不久后要求移民局長費蘭禮斯對這些外國人簽發(fā)遣配令,除非他們不再藐視移民局的命令。

  仙道斯說,被下令離境的85名外國商販,多數(shù)為中國人,但至今只有20人領取護照,交付罰款離境。

  仙道斯說﹕“他們只要到別動隊來,出示飛機票,我們的職員就會立即陪同他們到機場去,并將護照交回給他們,讓他們登上飛機!

  仙道斯說,被下令離境人士,因違反菲移民法,需另付罰款,每人5萬比索。被下令離境者也已被列入黑名單,不得再來菲國。

  去年12月13和14日,在菲律賓墨拉蘭和利未素惹兩個購物商場中,共有145名外國人被捕,其中63人被簽發(fā)當場遣配令,另外22人被下令離境。其余的六十名外國人因持有適當證件而被釋放,但同樣被罰款5萬比索,移民局也警告他們不得再從事零售買賣,否則將會被取消居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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