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贠小蘇:高房價并非地價原因 地價只占房價30%

2006年06月13日 16:06


    2006年6月13日,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出席“2006中國地交會”開幕式并作重要講話。(中新網(wǎng)圖 王菲/攝)

  中新網(wǎng)6月13日電 (王菲)13日上午,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在“2006中國地交會”開幕式上表示,高房價并非地價所至,經(jīng)國土資源部研究,地價只占房價的25%至30%。一些認為招拍掛的供地土地出讓方式抬高了地價,高地價造成了現(xiàn)在的高房價的觀點是不正確的。

  地價不決定房價

  對于地價與房價的關系,贠小蘇表示,地價是房價成本中重要的組成部分,地價同房價中其他成本構(gòu)成要素一樣,也在不同程度的影響著房價。但是,它不決定房價。房地產(chǎn)用地的招拍掛土地出讓方式是公平、公正、公開出讓土地,并顯化土地價值的市場化方式,這種方式同樣也不直接決定房價和地價。從根本上講決定地價、房價的是市場供求關系,這是經(jīng)濟學的一般原理,但是為什么還有人認為是招拍掛的供地土地出讓方式抬高了地價,高地價造成了現(xiàn)在的高房價?

  招拍掛供地方式是土地要素市場發(fā)展中的必然選擇,是對過去經(jīng)營性用地的協(xié)議出讓方式而言的一大進步,它不僅適應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發(fā)展的需要,也是從國情出發(fā),從源頭防止腐敗的重大改革措施。因此,國土系統(tǒng)必須堅持招拍掛供地方式,絕不能倒退,其作用、意義應該說是顯而易見的。

  贠小蘇說,在招拍掛土地出讓方式的具體實施中,房地產(chǎn)用地招拍掛也有流拍的,不只上海一家,但也有開發(fā)企業(yè)對房價預期過高,而盲目哄抬地價的,例如,年初北京有幾塊地,周邊房價均價也只有八千,而地價炒到了六千/平方米,這是因為對房價預期過高而盲目抬高了地價。從這個角度看,也可以說是房價拉動了地價。

  地價只占房價25~30%

  贠小蘇透露,國土資源部組織有關單位對40個樓盤作了典型的分析,從協(xié)議供地的地價與房價關系和招拍掛供地的地價和房價關系,認真進行了研究。結(jié)果顯示,無論是哪種供地方式,地價占房價的比例平均在25~30%左右。也就是說,協(xié)議過去拿到的是大家認為相對低的地價,招拍掛大家認為拿到的是比較高的地價,但是無論是協(xié)議拿到的土地還是招拍掛拿的土地,在房價中所占的比例都是25~30%,變化并不是很明顯。

  招拍掛地價中,土地出讓金也就是政府的土地純收入部分,只占到了地價的25%左右,占到了房價的10%以下,比如北京市招拍掛取得的土地的政府純收入只占到房價的6~8%。地價中其他75%左右是征地補償,或者是城市拆遷費用,以及七通一平、九通一平為主的城市基礎建設費用,也就是說,招拍掛取得的土地綜合價格,75%左右是拆遷費用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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