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八月十七日電 (陳靜 唐連榮)在深圳物色人員,在上海騙取簽證,先后組織四十三名女子偷渡香港的犯罪嫌疑人董偉成、畢曉福、劉瑛等日前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騙取出境證件等罪名,被此間法院依法判刑。
據悉,二○○四年初,董偉成、劉瑛以及湖北籍女子畢曉福共謀組織女子偷渡至香港,并商定由畢曉福在深圳物色年輕女子,將相關身份資料轉交給董偉成及劉瑛,然后由董、劉兩人在上海騙取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商務簽注偷渡出境。
在吳永福、施怡生的幫助下拿到暫住證后,董偉成再以“上海春蒂商貿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名義,虛構商務派遣函。
該團伙明碼標價,向每名偷渡人員收費三千兩百元,并由劉瑛、畢曉福帶領偷渡人員至出入境管理局遞交申請材料,騙取了三個月內能多次往返港澳的中國公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關簽注。通過以上方式,四十三名女子先后偷渡至香港。后因該批女子中有人從事賣淫活動被香港警方抓獲。
法院認為,董偉成、畢曉福、劉瑛組織他人偷越邊境人數(shù)眾多,其行為均已構成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施怡生、吳永富明知辦理虛假的暫住證是用于騙取出境證件,仍受他人指使辦理了虛假暫住證,以致騙取出境證件四十三本,其行為均已構成騙取出境證件罪,且情節(jié)嚴重。
據此,法院依法判處董偉成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罰金十萬元;畢曉福、劉瑛均為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二萬元;施怡生、吳永富均為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二千元。各被告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