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3年連續(xù)列入中國富豪榜,讓嚴介和與太平洋建設集團一直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近日,嚴介和一份緊急求援江蘇省政府的報告,再次讓他成為萬眾矚目的話題。
這份《關于請求協調解決太平洋建設集團公司臨時困難的緊急報告》(下稱《報告》),如果不是絕頂聰明,那一定就是嚴老板犯了糊涂。居然給江蘇省政府寫了這份“求救”《報告》。我琢磨了很久仍不得其解,《報告》中,太平洋建設請求江蘇省政府的事情——協調法院、銀行和媒體的關系,爭取還貸時間,并得到善意的輿論環(huán)境——如何才能實現。
這不僅是因為,現在大多數銀行都已經是上市公司,即使政府答應了嚴介和的請求,想來銀行的董事會和股東們未必就會答應,而且據說一些沒有上市的銀行,更是在盡快地使自家銀行的報表更好看一些,盡量依照穩(wěn)健、審慎的準則來經營銀行。所以,如果銀行要“逼”嚴老板的債,政府也是沒有辦法的,畢竟中國推進市場經濟已經有些年頭了。
更為“關鍵”的請求,其實還不是設法讓銀行不來逼債,而是太平洋建設請求省政府協調法院暫時“不要執(zhí)行”?刹皇菃幔烤退銈飨胗憘,如果太平洋建設不還,而法院又不實施強制執(zhí)行,債主也沒有什么好辦法——這招著實是“最有效”的解決方法。從這點看,嚴介和的思路是有些“道理”的。不過,我總覺得嚴介和的思維還處在計劃經濟年代。根據《憲法》條文規(guī)定,法院是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司法機關,任何機關和組織都不得干涉司法獨立。所以,看來嚴介和請求江蘇省府協調似乎也找錯了地方。
我一直不明白,既然嚴介和非常清楚“行業(yè)的流動性差”(引自《報告》),為什么不在企業(yè)運營過程中,采取更為穩(wěn)健和理性的投資戰(zhàn)略;同樣的道理,嚴介和既然知道“改制和重組”特困國企耗費了巨額資金,為什么不謹慎從事,而要到最后才能訴諸于請求政府“出面”?
事實上,在太平洋建設近幾年的高速擴張中,媒體一直保持了一種冷靜的“審視”態(tài)度,一些媒體和人士很早就開始擔憂太平洋建設可能會給社會和市場帶來的后果。令人關注的是,此次在太平洋建設遞給江蘇省府的《報告》中也提到了,“在當前這種環(huán)境下,我公司已很難正常運轉,隨時可能出現失控局面。如果任其發(fā)展,后果是不堪設想的!
不過,凡事到頭總會有個解決的辦法,正如嚴介和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所說,“……相當關鍵的一點,是公司與媒體的溝通出現問題,多種因素最終導致目前的被動局面!
于是,嚴老板沒有忘記在《報告》中請求江蘇省府出面協調太平洋建設和媒體的關系。不過,他沒有想到的是,發(fā)揮正常的輿論監(jiān)督,本就是法律賦予媒體的職責,假設沒有太平洋建設的實際作為,如何會產生媒體的密集報道?更為核心的問題是,如果嚴介和認為媒體“非善意”的報道是不客觀的歪曲,太平洋建設也完全可以通過司法途徑尋求救濟。因此,太平洋建設請江蘇省政府幫這個忙,看來也是找錯了地方。
因而,如果太平洋建設在《報告》中所提及的三大壓力源——“銀行、法院以及媒體”的所為都是合法合理的,那么所有的責任應當由誰來承擔,將是不言而喻的。(來源:《第一財經日報》;文/段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