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9月6日電 香港法院昨判決四十一歲建筑工人郭金勝二十八個月刑期,因他撿到二十四歲香港A女藝人男友手機,因手機中有A女清楚臉孔以及上半身全裸換衣短片,郭竟大膽向她勒索五萬港幣,
據(jù)香港《明報》報道,拾獲“有料”手機而乘機勒索的被告郭金勝(41歲),被控于今年5月17日,偷竊B先生一部黑色摩托羅拉V3i型號手機,并于今年6月2日至6月5日向A小姐勒索5萬元。
案情透露,A小姐較B先生大兩年,兩人去年5月墮入愛河。今年5月13日,女方在男方寓所內,朝對方更衣。男方以手機拍攝過程,雖被女方喝止,但手機仍儲存了歷時10秒的短片,短片清楚拍下女方面容及赤裸上身。至5月17日,男方告知女友,指該手機遺失在的士,他馬上終止電話服務并向警方報失。
報道說,郭以“林先生”名義,在6月2日透過手機短訊,向A小姐表示可交還涉案短片,她受驚報警。油尖警區(qū)高級女督察林敏嫻策劃行動,假扮女方助手致電被告,他要求數(shù)萬元“茶錢”。女督察出價2萬元,郭還價至5萬元,并指傳媒或有興趣以高價收購。同月5日,兩人相約在尖東日航酒店會面,郭在現(xiàn)場以手機播出短片,他收取5萬元有記號的鈔票后,被當場拘捕。
警方也在他家中搜到他傳簡訊的手機,證明他的確有勒索動機,他還承認“為方便以后欣賞,將短片復制到另一手機,和朋友分享。”法官認為因利用手機犯法越來越多,必須重判作為警惕,但認為短片沒有外流。
香港某媒體向藝人情侶檔葉翠翠、李逸朗,胡杏兒、黃眾澤,陳敏之、楊明詢問,三對皆否認A女是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