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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教授評說“法輪功”及李洪志其人

2001年2月22日 09:44

  中新社長春七月三十一日電題:眾教授評說“法輪功”及李洪志其人

  作者吳兆飛鄭旭榮

  針對李洪志的歪理邪說,記者采訪了幾位吉林省頗有影響的教授,他們就“法輪功”及李洪志其人以科學的態(tài)度闡述了自己的看法。

  科大教授說:李洪志無非想證明自己是個神

  長春科技大學地球與行星科學系吳福元教授指出,根據(jù)地球中放射性元素的蛻變速度,人們測得地球自誕生以來已經有四十六億歲的高齡了。至今為止,地球在它的“生命”中,只不過是而立之年,再過五十至一百億年,地球將進入老齡期,以后逐漸消亡。據(jù)科學家考察,四十六億歲的地球從未發(fā)生過大爆炸,因為地球是一個已經冷卻了的固體星球。

  李洪志制造“地球將爆炸”的恐怖大預言,無非是要讓人們相信,他不是世俗常人,而是神,是救世主,是來度地球上的“常人”脫離劫難。

  心理學教授說:“法輪功”使人喪失自知力

  吉林大學心理學教授高申春分析,按照社會心理學理論,一旦個體進入某個群體而且認同這個群體所推行的準則和價值規(guī)范,那么逐漸地,他就會喪失自我,失去自己的理性判斷,完全地受控于這個群體。此時,個體的心理表現(xiàn)都很盲目。李洪志正是利用了這種“群體心理從一理論”這一社會心理機制來逐步地控制人們的思想。

  練習“法輪功”的人之所以容易導致精神失常,同樣也是受這種社會遵從心理的影響。當人們受群體壓力的影響而逐漸地喪失自我時很容易接受暗示,形成幻聽幻覺和幻想,造成自知力喪失。在這種混亂思維的支配下,思維散漫,情緒不穩(wěn)定,甚至出現(xiàn)自殘、自傷或傷害他人的悲劇。

  法學教授說:威權主義禍國殃民

  李洪志妄圖建立的是一種威權主義,即凌駕于一切體制之上的權威。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馬新福認為,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與政治學角度上的權威主義不同,權威主義指的是超出有效的法律規(guī)則之上和人們法定權力之上的不正當?shù)臋嗤,是反對依法治國的,不接受用法律限定的權力,而李洪志的主張是不要政府、不要法制,只要“法輪功”及其組織系統(tǒng)的威權主義。

  如果按照李洪志的說法,他能解決所有政府解決不了的社會問題,那么任何政府都沒有存在的必要。任其發(fā)展下去,就將破壞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思想基礎,進而把矛頭直接針對政府,破壞政府職能。從這個角度上看,他的危害就是四個字棗禍國殃民。

  哲學教授“法輪功”事件后話文化

  吉林大學博士生導師邴正教授說,一般來說,主流文化與亞文化相互補充,協(xié)調發(fā)展,社會才會正常進步。但是作為一種復雜的文化現(xiàn)象,亞文化潛伏著與主流文化相沖突的因素,例如愚昧等,由于陷入一種特殊的精神癡迷狀態(tài)而不能自拔。

  “法輪功”就是亞文化現(xiàn)象之一,而且從一定意義上說還是“非文化”現(xiàn)象,但“非文化”也是文化,它利用人們潛意識里盲目的從眾心理,強化人們對自己生存環(huán)境的恐懼情緒,編造“地球爆炸”、“末劫”之說,并創(chuàng)造一定的“環(huán)境啟示”(例如音樂、聚眾“做功”等),使人與其當下環(huán)境形成互動的“文化”氛圍,久而久之,人就容易被這種文化假象所迷惑,并且因為不能自拔而使行為失去控制,成為破壞社會安定、引起社會動蕩的根源。

  這位教授認為,對于“法輪功”這種帶有封建迷信性質、乃至表現(xiàn)出明顯反動得政治本質的亞文化現(xiàn)象,科學與理性是唯一與之作斗爭的工具,只有掌握科學與理性的工具,提高認識和辨別能力,加強防范意識,中國社會才能健康發(fā)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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