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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門廣場自焚者是“法輪功”癡迷者無可否認

2001年2月28日 08:44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七日電(記者潘旭臨)國務(wù)院防范和處理邪教辦公室負責人劉京今天說,春節(jié)前夕發(fā)生在天安門廣場的“自焚事件”是“法輪功”癡迷者所為,這個事實不容否認。李洪志及其同伙否認自焚者為“法輪功”練習(xí)者是做賊心虛。

  有記者問,當天安門廣場發(fā)生“自焚事件”后,李洪志“法輪功”邪教組織當即表示,自焚者不是“法輪功”練習(xí)者,對此有何評價?

  劉京說,我從網(wǎng)上看了這個報道。但我注意到,最近李洪志和他的同伙對“自焚者不是法功練習(xí)者”的說法有所改變,因為事實勝過雄辯。他舉例說,當一個罪犯指使別人犯罪后,往往把責任推給別人,這是很普遍的規(guī)律。

  劉京說,眾所周知,天安門廣場是中國人民歡聚的場所,也是外國朋友參觀游覽之地,在那個地方常備滅火器等安全器材是理所應(yīng)當?shù)氖虑。“有滅火器不對,沒有滅火器也不對;報道不對,不報道也不對;報道及時不對,報道不及時也不對。請問那些別有用心者,怎么做才對呢?”劉京反問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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