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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問題研究:新中國對會道門的斗爭

2001年3月2日 11:41

  龍敬儒

  何為“會道門”

  “會道門”是“會門”和“道門”的合稱。道門誦經拜神,制造和傳播迷信邪說,迷信色彩極為濃厚。會門最初是以兵器種類命名的,偏重吞符念咒,練功習武,據地自保。經過長期發(fā)展,其組織名目多達數百種。由于各類會、道、教、社大肆泛濫,混合生長,多名、重名和改名屢見不鮮,新中國建立后將其統(tǒng)稱為“會道門”。

  會道門形成于明代中后期,在清朝得到活躍和發(fā)展,在北洋軍閥時期和南京國民政府前期興盛,在抗日戰(zhàn)爭時期出現大分化,新中國建立后趨于衰亡。

  會道門不同于宗教。在明清兩代,封建帝王將會道門一概視為邪教,至民國時期,有的則掛上了宗教團體、公益團體或慈善團體的招牌。會道門是帶有宗教和封建迷信色彩的民間秘密結社,其日;顒颖憩F為封建迷信和練功習武相混雜。會道門作為迷信組織,追求功利,要求“神力”服務于人的現實利益,關心世間的事物和自我安樂。而宗教則要求人的利益符合“神意”,關心超乎此生的人生意義或價值根基。

  借解放初期的摧枯拉朽之勢取締會道門

  解放初,全國共有會道門300余種,道首和骨干分子約82萬人,道徒約1300萬余人。這些會道門大半被特務利用,成為當時企圖與人民政府做斗爭的最大的反動組織。中央人民政府于1951年2月公布《懲治反革命條例》第八條規(guī)定,“利用封建會道門,進行反革命活動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其情節(jié)較輕者處三年以上徒刑!边@一規(guī)定為打擊反動會道門提供了強大法律武器。通過取締反動會道門工作,一大批道首骨干遭到了法律制裁,成千上萬道徒爭相退道,會道門在社會上聲名狼藉,風光不再。所有這一切標志著中國會道門開始步入衰亡階段。

  當時,山西省取締會道門工作的經驗得以在全國推廣。1950年,山西全省取締工作分三步進行。第一步,捕捉職業(yè)道首,摧毀其領導機關,陷其整個組織癱瘓。第二步,對小道首教育訓練,令其登記、悔過,分別情況,給予管制。第三步,經過深入的揭露工作,組織道眾訴苦、控告,在有覺悟的基礎上展開退道運動。1951年9月中共山西省委向中共中央報告了上述工作。1月24日,毛澤東主席在批語中指出,“關于取締一貫道,以山西的經驗為最完全、最正確,也最徹底,山西省委的總結也寫得很好,特轉給你們研究,各地均可仿行,以期有計劃地徹底地取締一貫道及其他各種會道門,并消滅其中反革命重要分子。與作戰(zhàn)一樣,不打無準備之仗,不打無把握之仗,山西省委在準備和實行取締一貫道的大規(guī)模斗爭中是做到了這一點的,故成績甚大,值得全黨研究。”

  然而由于反動會道門具有頑固性、神秘性和欺騙性,對會道門的取締未能完全徹底。一些反動道首從大城市轉入小城市,從小城市轉入農村,開始復辟。1955年8月,全國公安機關統(tǒng)一部署、同時行動,堅決取締了進行復辟活動的反動會道門。

  60年代后,反動會道門雖然沒有徹底根除,但從總體上看,其道種的數量在逐步減少,其活動的規(guī)模、社會危害程度都在縮小。

  新時期會道門死灰復燃

  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以來,自農村到城市相繼發(fā)生了巨大變革。機遇和挑戰(zhàn)紛至沓來,情況瞬息萬變。一些人信仰動搖,失去心理平衡而陷入惶惑之中,將目光投向神秘力量,神秘主義風潮悄然興起,冥想氣功、風水術、易卦占卜、鬼文化……,給封建迷信大行其道以可乘之機,會道門乘機死灰復燃。   

  新時期會道門活動的重要特點:(1)會道門活動滲入基層黨政組織的事例時有發(fā)生。如,河南省在1981年破獲的20起會道門破壞活動案中,查出入道的中共黨員有52人,共青團員28人,基層干部有50多人。(2)打著宗教旗號要求政府予以承認。(3)向港臺以至國外轉移,與境外敵對勢力勾結,反過來又向內地滲透,企圖利用合法途徑進行非法活動。

  中央對新時期出現的新問題十分重視。1982年在《關于我國社會主義時期宗教問題的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中明確規(guī)定,“已被取締的一切反動會道門和神漢、巫婆,一律不準恢復活動。凡妖言惑眾、騙人錢財者,一律嚴加取締,并且繩之以法!1997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規(guī)定,對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進行違法犯罪的行為,予以定罪量刑。

  同會道門作斗爭將是一項長期、艱巨而復雜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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