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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美國"人權報告"不得人心 2001年4月4日 09:10 劉文宗 美國政府每年總要發(fā)表一個"人權報告",其中的中國部分對我國政府和人民進行無端的攻擊和指責,到處是污蔑不實之詞,自相矛盾。"報告"同時也對我國香港和澳門地區(qū)的人權狀況進行了攻擊和誹謗。一個奇怪的現(xiàn)象是,在港澳回歸以前,他們從來不提那里的"人權問題",一旦回歸以后,他們就對這兩個地區(qū)的人權狀況進行肆意的污蔑和誹謗。這說明他們別有用心,對我國政府和人民以及廣大港澳同胞充滿敵意。 更令人十分氣憤的是,對"法輪功"這種殘害他人生命、嚴重踐踏基本人權、觸犯國家刑律的邪教,"報告"竟然大肆吹捧,反污中國政府侵犯人權。這說明美國為了達到反華目的,已經墮落到不擇手段,甘當李洪志幫兇的地步。眾所周知,"法輪功"是一個與美國的大衛(wèi)教、人民圣殿教性質相同的邪教組織。美國對自己的邪教組織采取鎮(zhèn)壓的對策,對李洪志及其"法輪功"卻備加保護,證明美國已成為一切反華勢力的保護傘。為了反華,他們不惜對邪教采取雙重標準。中國政府依法取締和打擊"法輪功",正是為了保護中國人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不受侵犯,保證正常的宗教活動得以順利進行,得到中國各族人民的堅決擁護和國際社會的廣泛支持。 今天,人類已經跨入了新的千年;仡欉^去,人類創(chuàng)造了極其輝煌的文明;展望未來,人們充滿著無限希望和美好的憧憬。與此同時,也必須指出,僅在過去一百年里,人類就發(fā)生過兩次慘不堪言的世界大戰(zhàn)和無數(shù)大大小小的戰(zhàn)爭。1945年《聯(lián)合國憲章》提出了各國主權平等和尊重人權兩項基本原則,既為維護各國主權、國家不分大小、貧富和強弱、一律平等的原則奠定了基礎,又為人權事業(yè)的發(fā)展與傳播作出了巨大貢獻。憲章為我們指出了一條必須首先尊重各國主權,同時又維護和促進人權的康莊大道,任何妄圖用人權來否定主權的謬論都是不能接受的。 人權在今天之所以受到普遍重視,還因為隨著人類文明的發(fā)展,人們對自我價值認識的提高,因而要求享受基本人權、人格尊嚴與價值,已成為普遍的共識。從這個意義上講,人權不管在東方或西方、發(fā)達國家或發(fā)展中國家都具有普遍性。但是,各國人民又經歷了不同的歷史發(fā)展道路,有著不同的經濟發(fā)展水平、文化背景、社會制度和價值觀念,延續(xù)著不同的生活方式,自然在實施人權上有著不同的方式,這正是人權的特殊性的表現(xiàn)。正如江澤民主席在世界千年首腦會議上所說的:"世界是豐富多彩,也是千差萬別的,各國對人權的實施不可能只有一種模式。"但不管哪種模式,只要經過人民自己所選擇并得到人民的擁護,就是最有生命力的。 實現(xiàn)充分的人權是全人類共同追求的目標和理想。人權必須由各國人民自己來實現(xiàn),人權根本不能作為外交工具。所謂"人權高于主權"、"人權無國界"、"人道主義干涉"等,都是蠱惑人心的欺人之談,是把人權作為外交工具后必然導致的邏輯結果,已經給國與國之間關系以及各國人民造成了巨大災難。人權外交實際就是霸權外交,是以強凌弱、以眾暴寡的中世紀的野蠻外交。 中華民族是一個擁有五千多年歷史的民族,曾經創(chuàng)造了燦爛的文化,為人類文明作出了巨大的貢獻。由于歷史的原因,中國在近代落后了。當時的中國人民不但沒有人權,甚至連生存權也難保。為了實現(xiàn)民族振興,中國人民進行了艱苦卓絕的努力。新中國成立后,中國政府和人民奉行了以生存權和發(fā)展權為主要內容、同時帶動公民和政治權利以及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人權發(fā)展道路。經過半個世紀的努力,特別是近二十多年來實行改革開放政策的結果,中國不但在經濟上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同時在保障人權、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現(xiàn)代法治國家方面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 為了實現(xiàn)這一目的,近年來我國加強了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和監(jiān)督工作,制定了大量保障人權的新的立法和制度。我國不斷推進政府工作的法制化,強調從嚴治政,依法行政,完善公務員制度和評議考核制度。與此同時,我國還進一步加快了司法改革,強化司法監(jiān)督;要求各級法院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并在可能范圍內實行了審判公開和警務公開制度,以加強人民群眾對這兩個與他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司法和執(zhí)法機關的監(jiān)督和了解。此外,我國還不斷加強和完善村民自治、社區(qū)民主建設,堅持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yè)民主管理制度,并在這些機構實行直接選舉,政務、廠務、村務公開等。 中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我國政府保護公民的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禁止對他們進行任何歧視。我國現(xiàn)有各種宗教信徒一億多人。大家知道,中國政府依法取締的"法輪功"根本不是宗教,而是導致人民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的邪教。對待這樣的邪教,世界各國政府都是反對的,對其所造成的危害人民的后果都要追究法律責任。 在國際范圍內,我國政府多年來積極參加聯(lián)合國的各項人權活動,并且加入了一系列國際人權公約,特別是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F(xiàn)在,我國政府又已經批準《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表明我國各方面的準備工作已經成熟,我國對國際人權公約和人權事業(yè)向來是采取積極支持的態(tài)度,這與美國"人權報告"對我國的污蔑毫無共同之處。 總之,在發(fā)展和擴大人權方面,我國政府和人民的態(tài)度是十分認真和負責的,并正沿著一條具有中國特色、得到人民群眾普遍擁護的道路不斷開拓前進。 (轉自《法制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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