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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幸福:李洪志,你為什么不自焚? 2001年06月27日 11:19 江西 樂幸福 1月23日發(fā)生在天安門廣場的"法輪功"癡迷者自焚事件,在電視上公開報道后,立即激起了我的震驚,我想對此問幾問。 一問李洪志:既然你們聲明這起事件與"法輪功"組織無關(guān),為什么自焚者在離開河南時有“法輪功”的人送,到達北京后有“法輪功”的人接;參與自焚的7個中有少年、青年和老年,有男的、有女的、有中學生,有大學生,代表了不同的層次,選擇了極其特殊的時間和地點?難道這不是一起有組織、有計劃、有預(yù)謀的事件嗎? 二問李洪志:既然通過自焚能實現(xiàn)功德圓滿,為什么你自己不去自焚,卻忍心肆意摧殘別人的生命?你自己拿著綠卡在美國過著奢華的生活,卻一再鼓動國內(nèi)的"法輪功"練習者走出來與政府、社會、人民對抗,甚至不惜利用中華民族的舉家團圓、普天同慶的除夕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難道這就是你說的"真、善、忍"嗎? 三問"法輪功"癡迷者:這起駭人聽聞的自焚事件與美國"大衛(wèi)教派",日本"奧姻真理教"等邪教組織的活動如出一轍。李洪志一方面以"弘揚大法"為幌子制造了駭人慘案,另一方面為了避免自己成為世界范圍內(nèi)的"過街老鼠",又公然將自焚者拋棄,將自焚事件栽贓為政府所為。可見李洪志卑鄙無恥到了什么程度!這樣的一個小人、壞人、罪人難道你們還要將他稱為"師付",替他買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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