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cái)經(jīng)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wù) |
|
潘林紅:決不再上李洪志的當(dāng) 2001年10月26日 16:04 吉林省 潘林紅,女,32歲,文化程度初中,于1995年10月開始練“法輪功”。 本人自述及控訴: 我通過發(fā)生在天安門的自焚事件,更加清楚地看到李洪志及“法輪功”的邪惡和殘忍,他們鼓吹、宣揚(yáng)的“真、善、忍”,純粹是騙人的鬼話,這使我們更進(jìn)一步看清了“法輪功”的邪教本質(zhì)。 祖國母親沒有嫌棄我們,她以博大的胸懷來包容我們,以最大的耐心,教育、轉(zhuǎn)化我們這些有過失的兒女,挽救我們這些迷失方向的人,及時把我們從懸崖邊緣拉了回來。國家取締“法輪功”邪教組織是偉大英明的決策,是非常正確,非常及時的,是對人民群眾生命財(cái)產(chǎn)安全的保護(hù),是對國家、民族、人民高度負(fù)責(zé)的體現(xiàn)。徹底鏟除這欺世害人的邪教組織,鏟除邪教已取得了勝利。公安干警、教員們是塑造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使我們擺脫了李洪志的精神枷鎖,重新樹立正確的人生觀,還祖國大地一片安寧。我奉勸那些至今仍對“法輪功”抱有幻想,仍沒有同它畫清界限、徹底決裂的人,一定要做利國、利民、利家,做一個遵紀(jì)守法的正常人,從邪教的精神控制下脫離出來,回到正常的學(xué)習(xí)、工作、生活中來,做一個讓人民放心的可靠公民,決不再上李洪志的當(dāng)。 |
|||
|
新聞大觀| | 中新財(cái)經(jīng)| | 中新影視| | 中新圖片| | 臺灣頻道| | 華人世界|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供稿服務(wù)| | 聯(lián)系我們 |
|
|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diǎn)!】帽揪W(wǎng)站稿件,務(wù)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