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四川網(wǎng)9月13日消息:四川省迄今破獲的最大一宗制販冰毒案,經(jīng)過資陽中院3次開庭審理后,于昨日下午一審公開宣判。
據(jù)《華西都市報》報道,2000年初,被告人馬登文在廈門認識了制毒人員李佳霖(已判,化名李洪文),李委托馬為其加工甲苯丙胺(俗稱“冰毒”)半成品,并共謀由馬登文物色生產(chǎn)場地、人員和原材料麻黃素的購買,將原料加工成冰毒倒賣牟利,李佳霖付給馬登文100公斤麻黃素的購價、場地費、加工費、設備購置費等共35萬元。
2000年4月至6月間,馬登文糾集多人,以資陽市雁江區(qū)中和鎮(zhèn)任代洪家屋頂作為生產(chǎn)場地,分4批生產(chǎn)制作冰毒半成品500多公斤,由馬登華托運到廣州交給李佳霖,李便將冰毒半成品運往廣東省番禹區(qū)大石鎮(zhèn)、深圳市松崗鎮(zhèn)等地伙同馬登明、馬榮泰、胡國紅等人加工制成冰毒成品進行銷售。
2000年7月27日,廣東省番禹區(qū)警方在掃毒行動中破獲了以李佳霖為首的制造冰毒的案件,抓獲李佳霖等人。馬榮泰、馬登文、馬登明聞訊逃跑。
同年8月,被告人馬登文等人共謀進一步生產(chǎn)冰毒的事宜。馬登文隨后去上海找到某省駐上海辦事處的徐曉林聯(lián)系購買麻黃素的問題。馬登明返回四川省租下地處偏僻的雁江區(qū)豐裕鎮(zhèn)民合蠶繭站的空置廠房,又在成都化工市場購置了部分輔助材料和添制了生產(chǎn)冰毒必備的攪拌機、氫氣瓶、液化氣罐、灶具等設備。
2000年10月至12月間,馬登文、馬登明先后糾集陳華中、馬登華、馬登榮、王成修、李楊勇、任代洪、蔣明輝等人,分4批量將馬登文從徐曉林處購買的麻黃素加工制成冰毒半成品,完成冰毒半成品加工的第一道工序之后,華艷、馬榮泰介紹技術人員“小幺”(另案處理)負責冰毒的生產(chǎn)。
至案發(fā),上述人員共計生產(chǎn)冰毒成品400公斤,經(jīng)偽裝成“飼料、香精、香腸、原料”由鐵路部門托運至廈門,馬榮泰等人聯(lián)系買主將成品冰毒販賣后獲取暴利。
據(jù)資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人馬登文、馬榮泰等2人因犯運輸、制造、販賣毒品罪等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chǎn);被告人華艷、馬登明、胡國紅等3人因犯制造毒品罪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財產(chǎn);被告人馬登華、王成修、徐曉林、王華林等4人因犯制造毒品罪、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窩藏、轉移贓物罪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