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下午,廣州市市長張廣寧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研究全市空氣污染綜合整治工作,討論并原則通過了《廣州市2008~2010年空氣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下簡稱方案)。方案對高排放車輛即持有黃色環(huán)保標志的車輛提出整治計劃,并將于近期開始征集公眾意見。
按照整治時間表,廣州市估計將有26萬輛黃標——高排放或高污染汽車,從2009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時禁止在內環(huán)路及其放射線、中山路通行。
2010黃標車市區(qū)內禁行
據悉,截至2008年3月20日,廣州市在冊機動車共183.42萬輛,其中在冊汽車108.71萬輛,擬定核發(fā)黃標——高排放或高污染汽車26.13萬輛,占全部汽車總數的24%,其中貨車8.8萬輛,占全部貨車總數的48%。此次廣州借機亞運會,進行空氣污染綜合整治,這些高排放車輛成為整治重點。為此,相關部門結合廣州對機動車發(fā)放環(huán)保標志,提出分階段、分路段逐步實施限制高排放(高污染)機動車通行的措施。(具體時間表見附表)
按時間表,在第三階段,也就是從2010年6月1日起,黃色標志車將不準在市區(qū)通行,因此,相關部門建議給予提前報廢的高排放(高污染)機動車適當經濟補償。
番禺花都南沙“退二進三”
廣州進行空氣污染綜合整治方案還有另外一項重要工作,也就是污染企業(yè)的排污治理。廣州市環(huán)保局介紹,廣州去年環(huán)境空氣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濃度分別比2004年下降33.8%、11.0%和22.2%,三項主要評價指標連續(xù)三年優(yōu)于國家二級標準。
《方案》根據目前廣州市空氣污染的問題,提出了7個方面50條具體措施。其中,在加強工業(yè)廢氣治理方面,在2008年年底前督促脫硫效率低于70%的廣州造紙廠、員村發(fā)電廠、廣州發(fā)電廠、恒運集團、梅山發(fā)電廠、廣州鋼鐵公司、珠江輪胎公司、廣州油治氣廠等8家重點企業(yè)完成整改;在2009年底前督促中石化廣州分公司完成脫硫工程建設。
此外,廣州還將在全國率先開展工業(yè)污染源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對全市企業(yè)實施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核定,從而抑制臭氧、細粒子生成,減少灰霾。
在推進“退二進三”方面(即縮小第二產業(yè),發(fā)展第三產業(yè)),方案首次提出,除了市中心區(qū)182家工廠將在2015年全部關停搬遷之外,黃埔、番禺、花都、蘿崗、從化、增城、南沙等城市副中心,也要由區(qū)(縣級市)政府劃定各自的“退二進三”范圍,在2015年前完成工業(yè)企業(yè)關;虬徇w。
何為黃標車?
2008年1月1日起,廣州市對全市近200萬輛在用汽車全面核發(fā)環(huán)保標志,發(fā)放工作將在1年內完成。廣州采用的標志設黃色和綠色兩類。貼上黃標志的屬于國Ⅰ標準以下的汽車,屬于高排放(即高污染)。黃色標志有效期為6個月。綠色標志為環(huán)保車輛標志。從2009年1月1日起,無環(huán)保標志的汽車將被禁止上路,而高標排放的黃標車,在擁堵路段或被限行。(孫婷婷 張玉琴 陳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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