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唯一讓圍觀者感到同情的,是其作為國美創(chuàng)始人和大股東卻被公司經理人拋棄并蔑視的境遇。無須諱言,這種對于創(chuàng)業(yè)者的態(tài)度,是陳曉一方無法在道義上完勝的根本原因。即便陳曉一方以現(xiàn)代公眾公司理念為底氣,極力證明國美這樣的上市公司本質而言屬于全體股東而絕不是屬于某一個人,但理論邏輯的正確并不注定表明現(xiàn)實同樣正確。除了考慮到中國固有的傳統(tǒng)文化心理——公司經理人將老板踢開,在中國人看來就是一種政變與僭越——還必須考慮自己登基的合法性。也即,陳曉一方所極力宣稱的“為所有股東負責”,究竟有多少可信度?陳曉們如何保證,自己不會成為黃光裕式的說一不二的帝王人物,而是嚴格意義上的、有現(xiàn)代職業(yè)操守的職業(yè)經理人?尤其是,如果再次發(fā)生大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爭執(zhí),如何避免人未走茶已涼的雀占鳩巢嫌疑?
黃、陳之爭的最突出問題,在于未能建立起理性溝通的機制。的確,黃光裕目前已經不適合作為國美公司的領導人,其對公司發(fā)展上的種種不滿和責難,一定意義上可以看作是對大權旁落的惱羞成怒,也完全可以看作是對陳曉等管理層工作的極大不尊重。黃光裕無視了陳曉等人在國美危機之時,所作的巨大努力和貢獻。這些努力和貢獻,本質上保障了包括黃光裕在內的所有股東的權益。但是,即便系獄之身,黃光裕依然是國美最大的股東。他的聲音和訴求,國美管理層完全有義務耐心傾聽。他的權益,也有必要得到切實保障。
可恰恰是在溝通這個問題上,黃、陳幾乎各自把對方逼到了絕境。溝通不成就來硬的,霸王上硬弓——這種大股東與管理層之間的行為方式,是國美今后面臨的潛在風險之一,也是“為所有股東負責”難以讓人信服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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