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梗概:身為上海某證券公司兼職理財顧問的李平,在工作時無意間發(fā)現了公司的一個小漏洞:通過內部網絡,他能夠輕易查看公司所有客戶的詳細資料。利用這一便利,李平偷偷試出了武漢老股民石先生的賬戶密碼,用電話操縱該賬戶“高買低賣”,造成對方65萬多元的損失,自己則獲利4.8萬元。
老股民遭遇蹊蹺事
2008年2月27日下午3時半,家住江岸區(qū)球場街的石先生照例打開家里的電腦,準備登陸股票網站,看看今天大盤是什么行情,自己是該買還是該拋。他輸入自己的賬號、密碼,誰知系統(tǒng)卻顯示“密碼錯誤”,石先生心下起疑,急忙核對密碼后再次輸入,依然錯誤。
自己上網炒股已經好幾年了,賬號、密碼都是爛熟于心的,怎么可能老出錯?石先生覺得“事情不對頭”,他立即打電話到證券公司咨詢,工作人員一聽說這種情況,就請他馬上趕來營業(yè)部更改密碼。
4點多,石先生驅車趕到證券公司二七路營業(yè)點,辦理了更改密碼手續(xù)。隨后他用新密碼登陸賬戶,交易界面剛一顯示,石先生頓時懵了:賬戶內,自己原本持有的中石油等9支股票突然不翼而飛,取而代之的是自己完全不熟悉的一只“桂東電力”;25日自己交易后,賬戶內顯示還有350多萬股金,現在賬面只剩280多萬元,一夜之間65萬多元蒸發(fā)無蹤。
石先生連忙查詢了2天以來的交易記錄,發(fā)現在26、27日兩天,有人兩次操作賬戶低賣高買,他回過神來:“肯定是有人惡意操作!”
石先生很快和證券公司上海總部取得聯系,調查之后,公司工作人員發(fā)現,這兩次交易都是通過上海的2個電話委托實現的。當晚,石先生到公安局報了案,他很想知道:到底是誰操縱了這兩次交易?對方又是如何獲得自己的賬戶和密碼呢?
理財顧問原是公司“內鬼”
經證券公司總部調查后,委托交易的兩個上海市電話號碼“6294xxxx”和“158xxxxx461”浮出了水面。警方接到石先生報案后,立即通過這電話號碼順藤摸瓜,很快,上海人李平進入了辦案人員的視野,而他正是該證券公司上海某分部的兼職理財顧問。
李平現年45歲,他的家人和親戚都有股票賬戶,全由他一手打理。2008年4月,準備出逃的李平在上海家中被捕,警方從他家中搜出了一部手機,查證后發(fā)現號碼正是158xxxxx461。
很快,李平對公安干警交代了一切。2007年5月,李平發(fā)現公司內部有個經紀人網,上面記錄著所有客戶的詳細資料,包括賬號、身份證號碼、資金額等。進入該網絡的密碼非常簡單,掌握密碼后,即使在家中,李平也可以輕松登陸該網站查詢。
發(fā)現這一漏洞后,李平經常登陸網站,查看公司客戶的資料。后來,他將客戶的資料都拷貝下來帶回家中。李平說:“我一開始只是想用這些資料做統(tǒng)計,學習別人的炒股手法,鍛煉自己的炒股能力!
但很快,李平發(fā)現了另一條“捷徑”。他發(fā)現,為了好記憶,很多客戶都將自己的身份證號設為密碼,而掌握了客戶詳細資料后,就能輕易試出客戶賬戶的密碼。
抱著試試看的想法,李平很快破譯出100多名客戶的賬戶密碼。擁有進入這些別人賬戶的“鑰匙”后,他頻頻“不請自到”,在家登陸客戶的賬戶,查看資料、學習炒股。
2個電話蒸發(fā)股金65萬
1年之后,李平掌握了大量客戶的賬戶資料,此時他又萌生了另一個想法:“如果能操作別人的賬戶炒股,然后用自己的賬戶與其進行對手盤交易,就能輕易獲利。如此一來,自己不就是穩(wěn)賺不賠的‘股王’了!”
抱著這樣的想法,李平決定放手一搏。他選擇了幾名大客戶作為下手目標,而石先生正是他“試水”的第一人。
2008年2月26、27兩日,李平開始實施自己的計劃。他分別用公用電話和手機進行委托,先修改了石先生的賬戶密碼,再將該戶頭內的9只股票低價賣出,再以每股32.182元的高價買入“桂東電力”108500股;隨后,他在集合競價階段,以每股27.368元的低價將“桂東電力”全部賣掉;開盤后又以為31.752元/股再次買入“桂東電力”89100股。
與此同時,李平操作妻子和朋友的賬戶,與石先生的賬戶進行對盤手交易,如此一番高買低賣,他共賺了4.8萬元,卻給石先生造成了65萬2千余元的損失。
首次交易成功后,李平又如法炮制,惡意操作了其他2名客戶的賬戶,也小賺了一筆。直到3月下旬,他覺得這樣操作“別人虧的太多,自己賺的太少”,也害怕東窗事發(fā)受到法律制裁,終于決定收手。
“股票大盜”終獲刑9年
2008年,江岸區(qū)法院審理了此案。開庭審理時,面對警方從自己家中搜出的手機,寫有客戶資料和密碼的記錄本等鐵證,李平卻反復抵賴,不肯認罪。
12月,江岸區(q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李平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李平不服,向武漢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中,李平的辯護人認為他的行為不應構成盜竊罪,僅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武漢市中院審理后認為,李平主觀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觀上采取了修改他人股票交易賬戶密碼的手段,以“高買低賣”的方式惡意操縱他人股票賬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并將他人財物非法轉歸其妻及親朋所有,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維持了原判。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案后語
網絡炒股要注意“保密”
如今,通過網絡炒股方便快捷,且輕松易操作,因此網絡股民越來越多。與此同時,犯罪分子也盯上了網絡信息易泄露的漏洞,盜取客戶資料,惡意操作賬戶,給股民造成很大損失。
業(yè)內人士指出,證券公司應加強員工職業(yè)道德培訓,還要建立完善的客戶信息保密制度;而股民通過網絡炒股時,一定要使用自己的股票賬戶和資金賬戶操作,除正規(guī)公司的專業(yè)代理人外,自己的賬號和密碼決不能向任何人泄露;股民務必要到證券公司辦理正規(guī)的委托手續(xù),并明確規(guī)定受托人的操作權限;還必須定期對自己的賬戶進行監(jiān)控,發(fā)現異常立即終止委托。(/記者 周曄 通訊員 安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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