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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6月11日電 據(jù)《華爾街日報》中文網(wǎng)報道稱,因微軟將應(yīng)用程序與Windows操作系統(tǒng)捆綁銷售,韓國一家法院周四裁定其違反反壟斷條例,但不用對其韓國競爭對手進(jìn)行賠償。
報道稱,因微軟將其即時通訊程序、Windows Media Service與Windows操作系統(tǒng)捆綁銷售,韓國軟件公司Digito.Com和Sanview Technology Inc.對微軟提起訴訟,分別要求索賠300億韓圓和100億韓圓。
首爾地區(qū)法院在判決中稱,微軟的銷售行為違反了公平競爭條例,但沒有明確的證據(jù)顯示兩家韓國公司現(xiàn)在所面臨的困境與微軟有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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