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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鋼鐵工業(yè)協(xié)會秘書長單尚華昨天表示,中方正爭取獲得專門針對中國的鐵礦石價格模式,不會盲目跟從其他國家達成的鐵礦石價。鐵礦石價格要建立量大價優(yōu)的模式,結算應從1月1日開始計,合同有效期可能是半年或一年。
單尚華是在昨天舉行的第九屆中國鋼鐵原材料國際研討會上作出這一表態(tài)的,此會議向來是新一年度全球鐵礦石談判開啟的標志,會上談判各方會亮明各自立場。
中國占據(jù)了全球鐵礦石海外貿易量的50%以上。早在8月,中鋼協(xié)黨委書記兼副會長劉振江就曾表示,對大供貨商來講,應當考慮在中國的市場份額,“別人進口一兩千萬噸鐵礦石就決定了中國5億噸鐵礦石的價格,對中國很難說公平!
對于明年的鐵礦石供需形勢,單尚華認為仍將供大于求,且中國對國內外鐵礦石項目的投資將有助于確保鐵礦石供應。
-解讀:“中國模式”主要內容
1.堅持價優(yōu)量大原則,不同地區(qū)、不同企業(yè)、不同質量的鐵礦石分別確定各自的鐵礦石離岸價格。單尚華認為,哪個礦山給的價格優(yōu)惠,中國所選購的產(chǎn)品就多。中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鐵礦石進口商,應該得到相對其他用戶更優(yōu)惠的價格。
2.結算時間應從每年1月1日開始,而不是一直以來的4月1日。因為1月1日是中國鋼鐵企業(yè)財務年度開始的時間。價格也不應該有長協(xié)價和現(xiàn)貨價之分,而是一個價格。
3.新合同期限可能是六個月或者一年,而不非得是傳統(tǒng)的一年。(記者 張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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