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發(fā)現(xiàn)違規(guī)和浪費45.17億
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jù)國家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今日公布2009年第15號“2008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顯示,截至2009年11月底,已追回或歸還被擠占挪用的資金26.34億元。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審議了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2008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要求加大整改和處理力度,認真分析產生問題的深層次原因,推動有關部門完善財政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預防財政違法違紀行為的長效機制,并將整改和處理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國務院十分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溫家寶總理7月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要求有關地區(qū)、部門和單位以高度負責的精神,進一步抓好整改工作,不斷推進制度建設,逐步健全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
公告顯示,截至2009年11月底,已追回或歸還被擠占挪用的資金26.34億元,根據(jù)審計建議完善各項制度規(guī)定1125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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