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事和社會保障廳17日公布了安徽省最低工資上調標準。根據(jù)安徽省政府的通知,從今年7月1日起,上調安徽省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可達720元,增幅近三成。此外,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同時調整。
根據(jù)通知規(guī)定,此次最低工資標準增加額最高為160元,最低為110元,增長幅度分別為25.9%-28.6%。其中,合肥、馬鞍山調整幅度最大,其市區(qū)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由過去的560元上調為720元。其他地區(qū)則根據(jù)自身情況調整幅度在140元至110元之間。
安徽省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檔720元(原560元)、二檔680元(原540元)、三檔630元(原500元)、四檔580元(原460元)、五檔530元(原420元)、六檔500元(原390元)。
此外,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同時調整,合肥市市區(qū)由每人每小時6元上調為7.5元,其他各地也相應上調。
據(jù)悉,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此次安徽省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是自2007年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后的首次上調。(記者楊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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