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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天之前,關于勞動報酬改革的討論一度升溫,起源于全國總工會某司長公布的數(shù)據(jù):我國勞動報酬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已經(jīng)不到40%。筆者將經(jīng)濟發(fā)展與工資增長不成正比的現(xiàn)象總結為“工資悖論”,而將其原因歸結為“資本利潤黑洞化”,亦即GDP創(chuàng)造之后主要表現(xiàn)為政府稅收、勞動報酬和資本利潤,因為政府稅收占GDP比重相對固定,所以勞動報酬和資本利潤所占就此消彼長。而資本利潤分為國有資本利潤和民間資本利潤,民間資本利潤的流向遵循市場規(guī)律,顯然不會成為看不見的黑洞,唯獨國有資本利潤的流向令人懷疑。這一點從稅收也可以看得出來,3月份某報披露在A股全部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992家國企的平均稅負僅為10%,但同期民企的平均稅負卻高達24%,高出國企14個百分點。也就是說,國有資本利潤的稅收相對低很多,而眾所周知,某些壟斷型央企又是有名的吸金大戶,一反一正,這些國有資本利潤到底哪里去了?
這就是“資本利潤黑洞”。我們可以將全民的工資收入統(tǒng)計出來,也可以將GDP統(tǒng)計出來,但唯獨無法統(tǒng)計出這些資本利潤到底去了何方。不過,雖然我們無以證明這個黑洞的大小,卻大約知道其構成。比如某些壟斷國企,工資收入可能不高,但福利卻極好,更不用說名目眾多的隱性福利。在做統(tǒng)計時,這些福利并不納入工資計算,也并不納入納稅基數(shù)。這部分福利作為國有資本利潤的一部分就這樣被國有企業(yè)內部消化了,在統(tǒng)計數(shù)據(jù)上成為消失的“黑洞”。近幾年頻頻落馬的國企老總、銀行官員不計其數(shù),交易額動輒上千萬,這些都是國有資本利潤,但卻以各種名義落入私人之手,成為資本利潤黑洞的又一個重要組成。
現(xiàn)在,中國的勞動收入分配已經(jīng)到了不得不改革的階段:“工資悖論”必須解決,福利必須納入工資范疇,勞動報酬必須成為勞動者的主要收入。在強烈的社會呼吁之下,旨在消除由法律和制度所造成的收入差距的《工資條例》即將出臺的消息引起社會一片叫好,然而卻遭遇阻力,一位參與該條例制定的人士向媒體透露,因各大央企的質疑意見比較多,已上報給全國人大的《工資條例》草案被駁回,今年年內恐無望出臺。我們認為,《工資條例》的出臺有利于勞方,因此資方的確可以作出某些反彈,但央企的反對毫無道理,因為他們并不是從資方利益出發(fā),而是從集團利益出發(fā)。他們反對的理由有兩條:企業(yè)福利不應該納入到工資的范圍,否則納稅和社保繳納的工資基數(shù)太大;如果把福利也算進工資的話,央企是給不起被派遣工同樣待遇的。這兩條理由恰恰與民營企業(yè)反彈的理由相反,因為民營企業(yè)的反對是因為他們不想為員工支付更多的工資。
央企反彈的實質就是集團利益保護,就是試圖繼續(xù)維持“資本利潤黑洞”。但這種保護看上去保護了他們員工的利益,損害的卻是國家的整體利益,損害的是這個集團之外的每個納稅人的利益。就在前天,中國工業(yè)經(jīng)濟聯(lián)合會組織專家對2010年企業(yè)社會責任報告進行評估,不少大型國企發(fā)布了企業(yè)社會責任報告。但是,央企所負擔的社會責任不僅僅局限于集團自己的利益,他們的收入來自全體國民,自然應該為全體國民福利的增進負責,支持《工資條例》就是他們最大的社會責任。(朱迅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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