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從事欺詐性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處以最高罰款3萬元!庇浾咦蛱鞆纳虾J忻裾至私獾,《<上海市婚姻介紹機構管理辦法>中行政處罰的實施規(guī)定》經重新修訂后,將于6月10日起正式實施。業(yè)內人士表示,新規(guī)定的實施,將對本市婚介市場產生較大的影響,婚介公司將面臨重新洗牌,婚介行業(yè)將在誠信考驗中,進一步走向規(guī)范化。
發(fā)布虛假廣告將受罰
近年來,在一些媒體廣告欄目中,經常可以看到:“年薪數十萬,有豪宅,離異,企業(yè)老總”、“長相英俊,有海外關系”、“天生麗質、精明能干”等征婚廣告。
有一則征婚廣告更是把一位從外地來滬經商,資產不過數十萬,從未出過國的小商販描繪成“資產千萬、歸僑商人”的紳士,讓無數應征者怦然心動?墒钱攽髡叽螂娫捜ピ儐,婚介所工作人員不是推說此人太忙,就是說該人選已“被人捷足先登了”。也有一些應征者被征婚廣告所騙,等到婚后才發(fā)現(xiàn)掉進了陷阱。
對此,該《實施規(guī)定》明確:媒體未向市民政局備案從事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備案的,予以警告,并罰款;明知征婚當事人提供的證明虛假,而予以發(fā)布的(證明虛假的內容主要是指:姓名、年齡、婚姻狀況、學歷、收入、住房等),應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罰款——對經營性行為,每發(fā)布1例虛假征婚信息,處以1000元罰款,但一次罰款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雇用“婚托”屬欺詐
隨著本市適齡和單身人數的增多,婚介機構也日漸增多。據不完全統(tǒng)計,目前,本市經工商或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婚介機構有131家,而沒有經過注冊的婚介機構數量則是注冊機構的數倍。
雖然上海市相關部門對婚介市場管理的力度不斷加強,也收到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個別婚介機構的虛假宣傳和經營行為依然嚴重影響了整個婚介行業(yè)的社會形象和誠信。其突出的問題就是用虛假廣告夸大事實,混淆概念、模糊內容,搞文字游戲;變相收費,無照經營等。特別是安排“婚托”,欺騙應征者。
一位在婚介所工作的人士曾告訴記者,在一些婚介所內,“婚托”是一個重要的角色,他們就像釣魚的“魚餌”,少了他們,婚介所就難以經營。
對此,《實施規(guī)定》中也有具體條款:雇用他人充當征婚當事人以及其他經證實為欺詐性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行為,都屬于從事欺詐性婚姻介紹服務活動。對經營性行為,從事欺詐性婚姻介紹服務活動的,將根據欺詐的次數進行不同款項的罰款,但一次罰款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征婚人信息不得作他用
同時,未經征婚當事人同意,將征婚當事人的信息資料用于其他事項的;婚介機構未將征婚當事人信息資料在婚姻介紹服務期限內備份并留存的;提供服務過程中,未作服務活動記錄等行為,都將被罰款。
據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透露,今年上海將加大對婚介機構的監(jiān)管力度,加強規(guī)范操作。同時,市民也應提高自我保護的意識,找婚介所首先要看它的身份是否合法,其次要看對方是否注明各項服務內容,承諾必須是白紙黑字。(記者 周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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