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五日電(記者 劉長忠)中國國家工商總局今天曝光二00六年下半年移送公安機關的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quán)案等十大典型案例。
這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假冒“BLUETOOTH”注冊商標案、假冒“NIKE”、“ADIDAS”、“PUMA”注冊商標案、假冒“NOKIA”、“SONY ERICSSON”注冊商標案、銷售假冒“現(xiàn)代”注冊商標商品案、銷售假冒“CHIVAS”、“REGAL”、“MARTELL”、“HENNESSY” 等注冊商標商品案 、銷售假冒 “威龍”注冊商標商品案、銷售假冒“哈軸”注冊商標商品案、偽造、擅自制造“劍魚”、“飛鷹”、“LACOSTE”注冊商標標識案、偽造、擅自制造“PHILIPS”注冊商標標識案。
據(jù)中國國家工商總局有關人士介紹,二00六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繼續(xù)加大商標專用權(quán)的保護力度,嚴格執(zhí)行《關于在打擊侵犯商標專用權(quán)違法犯罪工作中加強銜接配合的暫行規(guī)定》,強化涉嫌商標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通過一系列專項治理行動,加強對商標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