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航3位飛行員辭職仲裁案在上海長寧區(qū)開庭勞動仲裁。自去年提出辭職申請仲裁,已超過了6個月的期限,但由于東航提出每位飛行員要承擔600多萬元的賠償金額,近日開庭仍然沒有結果。本月開庭的還有3場仲裁,涉及9位飛行員。
東航:飛行員要賠償1000多萬元
據(jù)稱,東航提出,辭職必須承擔為培養(yǎng)一個飛行員支付的費用,除民航總局規(guī)定的飛行員跳槽,需要支付原航空公司最高210萬元的培訓費外,按東航計算,飛行員的賠償金額,應按模擬機的費用,每小時3700元,再乘以飛行時間,再加上福利費等各種費用。在目前辭職的12位飛行員中,他們級別最高的為B類教官,需向公司賠償1000多萬元人民幣。飛行員們認為,把為公司提供勞動的時間全部算為培訓時間,這是不合理的,無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飛行員:流動合法得到國家允許
從去年9月至今年1月,東航上?偣居19位飛行員提出辭職,加上其他分公司提出辭職的,約有78人,幾乎占中國全部辭職飛行員的1/3,也是所有航空公司中最多的。東航?jīng)]有同意他們的要求,認為雙方簽訂的是長期的無期限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到法定退休年齡辭去工作的話,就要承擔公司為培養(yǎng)一個飛行員支付的費用;且現(xiàn)在公司飛行員緊缺。經(jīng)過雙方多次協(xié)商,其中9位飛行員同意公司的意見,在2008年9月、2009年3月、2010年3月每次批準5人解除勞動合同,目前撤回申訴,遞交流動申請,繼續(xù)飛行。但還有12名飛行員沒有同意公司的意見,他們認為公司的意見十分籠統(tǒng),并且不能保證到時候能夠兌現(xiàn),他們向東航所在地長寧區(qū)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他們認為在民航總局、人事部等5單位聯(lián)合下發(fā)的文件中已經(jīng)明確,“飛行員的流動是合法的,也是得到國家允許的”。
律師:飛行員辭職不存在法律障礙
記者在采訪中注意到,從遞交辭職書開始,“贖回”自由身的過程中,每位飛行員每月僅拿幾百元的生活費,并且就是東航同意他們辭職,接著還要尋找新東家,因為按照規(guī)定,飛行員的勞動人事、工資檔案關系、飛行記錄本、飛行技術檔案、航空人員健康記錄本和社會保險關系等轉移手續(xù),需要東航與新東家辦理。一位已飛行了2700小時的山東小伙子告訴記者:“從申請勞動仲裁那一刻起,心理上承受了極大的壓力和生存的挑戰(zhàn)。我只是爭取一個屬于自己的權利!倍晃灰呀(jīng)飛行了11年的B類教員認為,表面看起來,飛行員是在為薪酬而戰(zhàn),其實東航在安撫和幫助飛行員解決問題方面沒有做太多工作,影響了工作熱情。作為一線的飛行員沒有受到應有的尊重,飛行員和地面的扯皮也很多。
有關律師認為,飛行員辭職不存在法律障礙,唯一的是社會問題,包括社會影響、飛行員隊伍的穩(wěn)定,以及國有航空公司的建設等。 (阮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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