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18日電 據中國審計報報道,最近,針對審計署2007年救災資金專項審計調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民政部迅速召開了民政系統(tǒng)的視頻會議,通報了一些地方在救災等民政資金管理使用中被審計出的問題,分析了原因,制定并采取了加強管理、加強監(jiān)督、確保民政資金安全運行的措施。民政部部長李學舉指出,各地要認真開展一次排查整治,查出的問題,必須立即改正,認真吸取教訓,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針對審計反映的問題,民政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立即通知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逐一對照審計反映的問題,嚴肅認真地進行查處,并要求把查處結果反饋到民政部。截至目前,有的地方對問題的調查核實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迅速果斷地采取了處理措施,歸還了被挪用的資金。
二是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在近期集中一段時間開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治:檢查資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資金使用是否規(guī)范,各類專項資金是否及時足額地發(fā)放到救助對象手中;檢查資金管理使用的面上情況,重點檢查資金運行中的關鍵部位、關鍵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情況;檢查資金收支、審批事項、基建項目和財務會計日常管理情況;檢查救災、撫恤、低保等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對查出的問題,要堅決糾正,并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
三是由駐民政部紀檢組、監(jiān)察局會同有關司局,組織專門力量,采取普遍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檢查救災款、捐贈款和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對發(fā)現的違紀問題,要依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情節(jié)嚴重、觸犯法律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對管理和制度方面的漏洞,要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整改。
四是進一步加強民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制度建設,力求通過完善制度、規(guī)范管理,從源頭上預防、從根本上糾正、從長遠上解決民政資金管理使用上的問題。
五是嚴肅紀律,明確責任。進一步嚴格領導責任尤其是“一把手”的責任,真正做到誰決策,誰負責。進一步完善項目管理制度,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和資金使用問責制,出現問題直接追究項目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六是進一步加大監(jiān)督力度,主動接受來自各級人大、政府和政協(xié)的指導和監(jiān)督,自覺接受來自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政等方面的專項監(jiān)督,歡迎社會輿論監(jiān)督,加快政務公開的力度,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今年3月至6月,審計署組織13個特派辦,對13個省的救災資金進行了審計調查。國務院領導對審計發(fā)現和反映的有關情況非常重視,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關部門認真研究整改并對嚴重違法違規(guī)問題進行查處。期間,據不完全統(tǒng)計,山東、浙江、湖北、黑龍江、廣西、江西、河南、內蒙古和福建等9省區(qū)已清退被挪用的救災資金6000多萬元。(王志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