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談人物身份
安體富: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王紀平:北京市政協(xié)常委、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副會長、原北京市地稅局局長
劉桓: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
兩會之際,個稅稅制和起征點、稅率等問題,一時成為眾多讀者、網友、專家學者熱議的話題。本期國是論壇將筆觸對準國家稅務總局此前發(fā)布的2009年1號文件。該文件明確,今年稅務機關將加快推進稅制改革,特別提出要研究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方案。部分專家學者特別通過本報,表達了個稅兼顧社會公平原則與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方向正確關聯(lián)的觀點。
京華時報:坊間一直傳言近期國家有關部門會提高個稅起征點,這種可能性大嗎?提高起征點利弊如何?
劉桓:提高起征點的方法雖然最為簡單,但是卻受到多方面因素制約。今年財政赤字問題可能比較突出,而同時國內還要適當增加國民收入以拉動內需,政府如何“左右手互搏取得最佳平衡點”是件困難的事。同時,如果像某些專家所說,讓起征點提至6000元或8000元,起征點提高太多,一方面財政收入受影響較大,另一方面也會讓收入幾百元一千多元的群眾感到不滿,為何收入四五千元的高收入群體也不繳稅?而假如起征點只小額提高,則作用有限,意義不明顯。
此外,今年1月份全國財政收入同比降低17%,在財政收入減收增支的情況下,導致提升個稅起征點的空間不大。
安體富:百姓可能更希望提高起征點,因為對于個人來說效果立竿見影。只要是在納稅范疇內的人員,繳稅額就會相應減少,還有一些人就可以不用納稅了。不過,這種做法稅率太高也太復雜,反而造成一些人偷稅動機更強的問題。
降低稅率可能性大,年內有望推出
京華時報:降低稅率是否是最理想的改革方式?
劉桓:目前,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九級稅率,稅率從5%至45%不等。當前降低最高一級稅率,如從45%降到40%甚至35%,同時簡化復雜稅制,譬如由九級改為四五級,這種方式既方便執(zhí)行操作,社會接受程度也比較高。即使起征點2000元和最低稅率5%都不變,只要最高稅率降低,中間稅率合并,此舉仍將可以擴大低稅階層的受益面,讓更多的人都能只繳少量的稅。雖然降低稅率并非最合理和最終改革方向,但今年國內實行這一改革方式的可行性卻是最高的。最快的話,上半年就可能推出這一方案。
安體富:降低個人所得稅稅率時,如果改為只有三四級稅率,最高檔從45%至少降到40%左右,最低檔5%不變,將會使今后征納關系更為順暢。
全國兩會正在召開,不少委員、代表應該會就此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不過,今年上半年我國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的可能性不大,倒是下半年有關部門可能通過觀察財政收支狀況,出臺降低稅率的調整舉措。
綜合稅制最科學,官員需要曬收入
京華時報:很多人認為個稅推行綜合稅制,是個稅改革的終極目標,也就是最終實現(xiàn)以家庭為單位征收,變“個稅”為“家稅”,您是否認同這種觀點,推行難點在哪里?
王紀平:個稅綜合稅制是當前國際趨勢,這種征收方法更為科學,但當前的難點是硬件條件,這應該是推行的最大阻力。目前我國個人收入來源過于復雜,而個人信用系統(tǒng)還不夠發(fā)達。同時,雖然像北京等省市已實現(xiàn)省級聯(lián)網,納稅人可跨區(qū)申報個稅,但在不少省市,都還只做到了縣一級聯(lián)網,稅務部門核查個人有關信息的真實性比較困難,不利于推行綜合稅制。
安體富:從硬件條件來說,我國目前已基本具備。但涉及到由綜合稅制引申產生的財產收入真正透明問題,倒是可能受到一些阻力。不過,包括官員、國企高管等人群的財產收入透明問題,只要國家決定改變是可以解決的。如果個稅改為按綜合稅制征收,官員、國企高管等人群應帶頭申報,為群眾做表率。
京華時報:個稅推行綜合稅制,需要具備哪些具體條件?
安體富:個稅改為按綜合稅制征收應具備四大條件。這包括了實行納稅人永久稅號;個人報酬完全貨幣化;推行非現(xiàn)金結算;建立財政、稅務、國庫和銀行的聯(lián)網系統(tǒng)。其中,個人稅號可以身份證號代替,非現(xiàn)金結算在計劃經濟時代就能做到,現(xiàn)在也不成問題,目前作為發(fā)展中國家的越南已經做得不錯了。我國財政、稅務、國庫和銀行的聯(lián)網系統(tǒng)要升級支持綜合稅制,也可以做到。
可效仿美國個稅制,年終多退少補
京華時報:如果推行個稅綜合稅制,何時啟動為宜?
劉桓:當前立即推行個稅綜合稅制的可行性不高,因為各方面條件還不成熟。目前,我國已逐步推行了財政、稅務、國庫和銀行的聯(lián)網系統(tǒng),但主要覆蓋了繳納個稅的個人群體,個體戶群體普遍還沒有被納入。國內健全的個人信用制度和較為完善的聯(lián)網體系建設有望具備一定規(guī)模,至少需要5年時間,屆時才可以推出個稅的綜合稅制。
王紀平:我國的個稅改革應確定以分類稅制到綜合稅制的改革為終極目標。我國可以在近期先推行征收方式的改革,實行個人所得稅按月預繳、年底匯算清繳制度,之后視具體情況再推開。
京華時報:在我國逐步推行個稅綜合稅制的過程中,具體如何操作為宜?
安體富:如果進行這一改革,出于公平稅負的考慮,各省市應同步實施。否則各省市有的實行綜合稅制,有的實行分項征收,稅負不同,可能引發(fā)一些人有目的地轉移收入,并借機逃稅。
王紀平:具體來說,應盡快先推行類似美國的個人報稅制。屆時,納稅人可以在單位代扣代繳的基礎上,每月先按月預繳個人所得稅。年終時個人再向稅務部門整體申報一次,并實行多退少補。因為這種方式部分類似于已經推行幾年的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個人自行申報個稅,容易為大家接受,只是覆蓋面從高收入者擴大到所有人。
個稅可掛鉤養(yǎng)老金,炒股虧損者減稅
京華時報:讓大家改按綜合稅制繳納個稅,還需要其他配套措施以提高新政的可行性嗎?
王紀平:在征收方式改革之后,國家應盡快制定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相關的退稅和減稅計劃。例如對殘疾人進行退稅,對炒股、買賣基金虧損者可以適度減稅。也就是說,不能讓個稅征收只進不出,必須考慮個稅征收中必要的扣除因素。
改為個人自行申報和年終匯算清繳的方式后,可能會出現(xiàn)一些人不誠信,故意少申報少繳稅的問題。屆時稅務部門可以改變罰則,提高處罰力度,對檢舉偷稅者給予更多獎勵。
同時,也希望國家將納稅與基本養(yǎng)老金予以掛鉤。個人繳稅越多,退休后養(yǎng)老金也適度提高,這就會提高大家納稅的積極性。
如果國家有關部門放棄綜合稅制的改革方案,也可考慮以月收入1萬元為分界線,高收入者稅率固定為20%,相對低收入者固定為10%,嘗試改為實行固定一兩檔稅率的統(tǒng)一稅制。
-關于個稅那些事
1。個稅征收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2。個稅征收范圍
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其中,工資、薪金所得適用面最廣,稅率最復雜,爭議也最大。它適用9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分級,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5%,共9級。
3。個稅征收情況
根據(jù)財政部公布的數(shù)據(jù),2008年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54219.62億元,其中個人所得稅完成3722.19億元,占全國稅收的6.8%左右。個人所得稅的稅基是個人(主要是城鎮(zhèn)居民)收入,其中主要來源是工資薪金收入。在2008年我國個人所得稅中,工薪所得稅收入2240.65億元,占個稅總收入的66%以上。
4。實例看個稅繳納比例
李明(化名)為某文化事業(yè)單位員工,其收入情況如下:單月工資(浮動)為9780元,餐補330元,合計10110元,扣除單月養(yǎng)老保險581.44元、失業(yè)保險金36.34元、醫(yī)療保險金148.36元、住房公積金360元,實發(fā)工資為8983.86元,按目前的起征點,李明當月繳納個稅為1021.77元,最后領到手里的工資為7962.09元。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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