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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欺詐應有法律約束
目前,網(wǎng)絡已經(jīng)成為繼報刊、電視、廣播之后的第四大廣告媒體。但我國卻沒有任何法律法規(guī)對網(wǎng)絡廣告中的點擊欺詐等問題進行約束。按照我國現(xiàn)行法律,網(wǎng)絡廣告本身就還沒有被明確納入廣告管理范疇,由此而產(chǎn)生的問題當然更無法尋求法律途徑的解決。沒有了法律約束,點擊欺詐愈演愈烈也成為必然。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博士劉英明指出,點擊欺詐之所以難以解決,根本還在于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空白,造成責任難以劃定,尤其是在舉證方面存在的問題很多,這會給相關案件的審理工作帶來挑戰(zhàn)。
他分析認為,點擊欺詐有可能是搜索引擎公司本身所為,也很有可能是惡意競爭的第三方所為,以“和高公司訴谷歌”一案為例,原告如何能有力證明一定存在點擊欺詐?目前,對于何為點擊欺詐尚且沒有公開的統(tǒng)一標準,而且在認定點擊欺詐的時候,搜索引擎服務商的數(shù)據(jù)甚至還會成為參考依據(jù),這對原告來說顯然是不利的。此外,如果最終確定是由第三方所為的惡意點擊行為,那谷歌公司又應當承擔何種法律責任?這些都是需要由法律來解決的問題。
沒有人知道點擊欺詐究竟會盛行多久,而如何有效地保護廣告客戶利益已經(jīng)刻不容緩。對于搜索引擎公司來說,既然其提供的收益模式無法規(guī)避點擊欺詐,其提供的管理服務無法讓自己的客戶利益不受損,那最后的結局也注定只有一個:被市場拋棄,被客戶拋棄。
因為在缺乏足夠透明度的情形下,不顧公眾利益的做法,勢必將摧毀任何形式的網(wǎng)絡商業(yè)模式。(記者 朱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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