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部門:元旦加班費仍按現(xiàn)行辦法計算
2007年12月29日 09:03 來源:新聞晨報 發(fā)表評論
近日有報道稱,從2008年元旦起加班工資的計算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83天折算。勞動保障部門有關人士昨天就此解釋,稱國家尚未公布新的日工資折算數(shù),計算元旦加班費仍按現(xiàn)行的20.92天折算。
據(jù)了解,有關“元旦起加班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0.83天折算”的說法,是基于國家對《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修改后,每月制度工作日發(fā)生了變化。勞動保障部門相關人士指出,國家原先公布平均每月工作時間折算數(shù)時,只公布結果是20.92天,并沒有公布計算方法,在這種情況下,社會上流傳的按20.83天折算是沒有依據(jù)的。
根據(jù)規(guī)定,元旦是國定假日,加班工資按不低于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如果12月30日和31日單位按照國家規(guī)定調(diào)整為休息日,員工被要求加班,加班工資按不低于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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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加班費計算方法
2008年1月1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0.92×300%
2007年12月30日、31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0.92×200%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如果合同約定月工資的,約定的月工資就是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合同沒有約定的,月實得收入打七折就是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 (謝克偉)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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