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承諾塑料購物袋收費用于公益
2008年04月11日 13:32 來源:北京晚報 發(fā)表評論
“限塑令”公布以來,消費者及多名市政協(xié)委員都曾提出,應將“公開塑料購物袋所收費用的去向和用途等”列入“限塑令”的實施細則。今天上午,眾多商家都向記者表示,絕不會將所收費用算入商家的收益,而將用于公益事業(yè)。燕莎等少數(shù)商家還表示,將向消費者公示塑料袋的年度用量、所收費用及公益用途,以鼓勵更多的消費者履行“環(huán)保購物”。
以往,塑料購物袋都是由商家買單的,而6月1日后,塑料購物袋將轉由消費者買單,即便以成本價銷售塑料購物袋,商家也至少將節(jié)省下購買塑料購物袋的成本,也可以說是比從前多了一部分收益,而這部分“收益”該如何處置?
今天上午,超市發(fā)、物美、沃爾瑪、雙安、燕莎、貴友、莊勝崇光百貨、北京apm(新東安廣場)等各大商場超市的相關負責人都明確表示,他們將把此部分“收益”通過舉辦公益活動等方式返還給消費者和社會!拔覀兠磕甓紝⒍ㄆ诠_塑料購物袋的使用量、采購成本、所收費用總額及其用途!毖嗌虉鱿嚓P負責人說,商場計劃按成本價銷售塑料購物袋,因此不會有實際上的收益,但商場仍將拿出與采購塑料袋一樣多的資金投于環(huán)保公益事業(yè),并將在商場網(wǎng)站及賣場等顯著位置向消費者公示。(記者 于海波)
【編輯:藍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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