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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就給我辦了一張信用額度為600元的貸記卡,這屬于侵權行為,我要求工商銀行寧波分行立即注銷我名下的這張卡,并向本人賠禮道歉。”
3月2日,31歲的寧波市民王先生把工商銀行寧波分行告上法庭。寧波市海曙區(qū)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向工商銀行寧波分行送達了起訴書副本。
其實王先生的遭遇并不是個例,近期,不少擁有駕照的寧波市民都發(fā)現(xiàn),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中莫名其妙多出一張工行信用卡。不少網(wǎng)友在本地論壇上驚問:怎么有了張信用卡而自己不知情?這張信用卡又在哪里?
市民:從沒申請過,誰給我辦的卡?
王先生是上個月底發(fā)現(xiàn)這張“神秘”信用卡的。因為要辦理銀行業(yè)務,他到寧波江東北路的人民銀行的征信系統(tǒng)中查詢自己的信用記錄。查詢的結果讓王先生嚇了一跳——他的個人信用報告里,除了他自己申領過的銀行卡外,顯示還有一張工行貸記卡,辦卡日期為2008年底,授信額度為600元。
王先生感到莫名其妙:自己根本沒有申請辦理過工行信用卡,這張卡是誰辦的?聯(lián)想到報紙上說過有騙子盜用別人的信息申領信用卡透支,王先生馬上去銀行詢問,想立即取消這張卡,可銀行的答復讓他更加心生疑慮。
“銀行說這是他們和交警聯(lián)合推出的一張有銀行卡功能的市民卡,不能取消?墒俏覜]有申領過這張卡,出現(xiàn)年費算誰的?”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王先生把工商銀行寧波分行告上法庭。
另一位寧波市民陳女士不久前也聽同事說“有駕照的人可能被辦了一張工行信用卡”,就去查了自己的征信系統(tǒng),果然發(fā)現(xiàn)了這張授信額度為600元的工行信用卡。陳女士有駕照的同事紛紛通過各種途徑查詢自己的信用卡辦理情況,查詢的結果驗證了這樣一個事實:在2008年底到2009年初這段時間內(nèi),有駕照的寧波人都莫名其妙地擁有了一張工行信用卡。
工商銀行:“我們只是在做信息預存”
昨日下午,帶著疑問記者來到工行寧波市分行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解釋,這張卡是工商銀行與寧波交警部門聯(lián)合推出的一種牡丹暢通市民卡,還未正式發(fā)行。考慮到駕駛員群體龐大,正式發(fā)行時辦卡人可能會太集中,工行方面便提前做了信息預存工作。這張有銀行卡功能的市民卡因為有“警務通”功能,要與交警的駕駛員管理系統(tǒng)連接,為了提前模擬運行,預存信息就自動進入個人信用系統(tǒng)了。
“這個授信額度600元,我們也是和交警部門商討過定的,為了方便使用‘警務通’功能!贬槍κ忻裉岢龅臅粫诓恢榈那闆r下產(chǎn)生年費,從而影響個人信用記錄的疑問,該負責人表示,目前這種信用卡還沒有啟用,不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也不存在年費問題。“這些信息是2008年12月開始預存的,這種信用卡目前不是有效卡,沒有任何風險。如果市民需要辦理牡丹暢通卡,需要在有關部門的聯(lián)合公告發(fā)出后,再到工行寧波市分行通過普通信用卡申請流程申請。”該負責人說。
據(jù)了解,目前寧波工行已經(jīng)預制了10萬張這樣的銀行卡,主要發(fā)放對象是寧波市區(qū)駕駛員。
該負責人還表示,目前,工行已經(jīng)開始清除這些預存的模擬信息,很快就會完成清除工作。
隨后,記者詢問了寧波銀監(jiān)局工作人員,對于寧波工行的“預制卡”的情況,他表示銀監(jiān)局已在調查,因為之前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市民卡預存信息的情況,現(xiàn)在不能下結論銀行是否涉嫌違規(guī)操作。
對此,寧波眾多司機表示非常氣憤:“我們并未申請使用警務通,交警部門憑什么沒有征得我們的同意就將我們的信息告知銀行。這也是一種侵權行為!”
交警:本人不簽字卡不會生效
寧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此作了解釋。他們確實和工行聯(lián)合推行一種具有移動警務通服務功能的卡,目前全國許多地方都在推行這種警務通,以后駕駛員不必特地去繳納罰款,可以現(xiàn)場刷卡繳款,“警務通”可直接讀取市民卡上的駕駛員信息,為廣大駕駛員提供出行便利。
交警部門同時表示,這張卡是以市民卡的方式在自愿基礎上辦理的,本人不簽字不會生效。駕駛員有這樣那樣的擔心可以理解,目前交警部門已與有關部門協(xié)商,盡快將個人征信系統(tǒng)里的這部分記錄消除,并會通過公告向市民解釋此事。
機構:市民卡發(fā)行只在建行和鄞州銀行
這張“預制”的市民卡,到底是不是正規(guī)發(fā)行的市民卡?記者撥打了寧波市民卡服務熱線,服務人員稱,目前寧波的市民卡發(fā)卡機構只有建設銀行和鄞州銀行,兩家銀行發(fā)放的是具有金融支付功能的市民卡,但不具有政府服務功能。
律師:銀行、交警做法欠妥
交警、銀行不經(jīng)過本人同意就給有駕照的市民辦理信用卡是否合理?浙江導司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慧杰說,兩家的做法欠妥。首先,如果銀行是為了方便市民進行信息預存,應該只有銀行內(nèi)部人員知道,而且應該僅限于部分直接參與預制的內(nèi)部人員,信息不應該擴散到個人征信系統(tǒng)里去,因為這個征信系統(tǒng)也對其他銀行有一定的參考作用。其次,交警和銀行如果真是要方便大家,起碼要和本人進行一個初步的溝通,本人有這個意愿才可以進行這種所謂的信息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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