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經濟欠發(fā)達的革命老區(qū)阜寧縣斥巨資建造山寨版中國館一事引發(fā)媒體關注。2010年5月6日記者在阜寧縣看到,在質疑聲中,山寨中國館主體工程已順利竣工,周邊附屬設施的完善施工正在進行之中。當地命名該館為“中華情雕塑”,總造價350萬元。 中新社發(fā) 李根 攝
編者按:近期,各種形式的媒體都在關注文化發(fā)展中的一個熱門話題——“反三俗”,對此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認為不分香臭美丑爭奪所謂的名人故里是“三俗”,有人認為蓄意制造出位的城市形象宣傳口號吸引大眾眼球是“三俗”……這些文化建設中的不良現象出現后紛紛受到人們抵制。那么,對于各地頻現的耗費巨資“打造”山寨建筑的現象,是否該劃歸“三俗”行列,加以糾正呢?本期讓我們共同關注那些曾給人們留下了“深刻印象”的山寨建筑。
山寨建筑往往參照某一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原型進行模仿式建設,從建筑選材到建設規(guī)模,雖然不一定像“原著”般形神兼?zhèn),最終卻也總能模仿出個五六分形似。如今談起它們,人們總能如數家珍般指出一兩個經典案例,譬如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的山寨“天安門”以及山西省臨汾市的山寨“天壇”。對于這些山寨建筑,人們在笑談之時總不忘評價一句:俗,沒創(chuàng)意,勞民傷財。可是,在眾多責罵聲中,為什么依然還有山寨新秀層出不窮?
縣城里的“東方之冠”
前不久,網上出現一篇圖文并茂的熱帖,稱江蘇省阜寧縣204國道和329省道交匯處,有片面積約4萬平方米的耕地被用來建造市民廣場。廣場中央有座紅色建筑已經初現雛形,建筑高約24米,四方形的平臺邊長約50米。上部是四方冠形結構,其6層架空層全部為鋼架結構,下面還有4個鋼筋混凝土大立柱。整個建筑從外形上看與上海世博會中國館相似。網友戲謔地將其稱為“山寨東方之冠”。
消息傳開,有媒體到現場調查,經在場人員介紹,阜寧縣這座永久性建筑是作為城市形象標志而出現的。施工設計圖顯示,該項目名稱為“阜寧縣規(guī)劃局雕塑”,工程于今年2月份開工。
如果工程按計劃進行,目前應該已經竣工。最初的發(fā)帖人聲稱,這項侵占耕地的工程耗資上千萬,之后阜寧縣政府新聞辦回應,這個雕塑是應群眾要求建設的,目的是弘揚世博文化精神,展示阜寧新形象,既沒占用耕地,也沒耗資千萬,而是投資不超過100萬,同時還表示網上有爭議是可以理解的,是正常的質疑,不會追究發(fā)帖人的責任。
本報記者與阜寧縣文化局、規(guī)劃局以及縣政府辦公室聯系,希望了解情況,讓記者意外的是,本已經過媒體報道的事件,如今該縣這些相關部門竟然口徑一致對外聲稱對建造雕塑毫不知情。
疑惑中,記者又在網上看到阜寧當地網友的發(fā)帖,有人稱這“東方之冠”用的優(yōu)質鋼材就有600噸,有人表示,可惜了大片農民糊口的土地被用來“養(yǎng)眼”了。更有人言辭激烈地表示這座雕塑根本沒有實際用途,純粹是形象工程。
當然,也有對此表示支持的民眾。他們認為阜寧缺少公益性的建筑,缺少能讓百姓茶余飯后走一走、看一看的地方,這個建筑不僅能夠給這座縣城增添一絲亮色,也為群眾提供了一個閑暇放松的去處。也有人表示,這樣的形象工程,或許對當地招商引資、促進地方經濟發(fā)展能有一些幫助。至于這種有益性假設,也只有在將來的發(fā)展中看結果了。
近億元的“鳥巢”
阜寧受上海世博會啟示建造“東方之冠”的事例讓我們聯想到更早一些時候的山寨“鳥巢”,起因如出一轍。
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身影已經慢慢離我們遠去,但是這股奧運風潮的氣勢并未徹底消減。位于山西省西南部的蒲縣,自2008年9月開始建設蒲子文化宮項目。據了解,該項目是2008年蒲縣縣委、縣政府確定的城建重點工程之一,總占地40余畝,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總投資1億元,是一個以能夠容納1000余座位的劇場、4000余座位的多功能報告廳為主,老干部活動室、青少年活動室、閱覽室等設施為輔的綜合性場館,場館共分為地上3層地下1層。截至今年6月25日,文化宮主體室內裝飾、設備安裝調試已完成,室外廣場改造工程除綠化外全部完成,總投資已達9500萬元。
文化宮項目一經實施,就引起眾多反對和質疑聲。原因在于,2009年蒲縣財政總收入累計不到3億元,其中還需承擔教育、文化、衛(wèi)生等多項支出,這項近億元的建設工程對于這個縣城來說,算是一項沉重的負擔。而且蒲縣縣城人口僅3萬人左右,這個據稱是“功能齊全、設施完備、管理科學、理念創(chuàng)新”的文化廣場對當地居民的實用性有多大目前未可知。此外,當地群眾紛紛表示,“這文化宮怎么看都覺得長得像鳥巢!弊源,文化宮就得了個“山寨鳥巢”的別稱。
面對新建文化宮燒錢又沒創(chuàng)意、純屬領導政績工程的質疑,蒲縣人大主任王安保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他們注意到了對蒲縣文化宮的批評在互聯網上鋪天蓋地,但縣里不打算回應此事。對于文化宮被戲稱“山寨鳥巢”,他表示,那是“戴著有色眼鏡看我們”,他更愿意將這座文化宮理解為“像一片森林”,意在體現蒲縣的生態(tài)和諧、環(huán)保發(fā)展。對于外界所說的這是一項勞民傷財的工程的評論,王安保則說,縣里覺得沒有必要在這些問題上牽扯精力,“如果有問題,上級會來查我們的!毖赞o間頗有一種這是我們家務事的意味。
各地頻現的“白宮”
除了仿制自家作品,各地在進行城市建設時也常常表現出對國外標志性建筑的濃厚興趣。安徽省阜陽市潁泉區(qū)政府、上海市閔行區(qū)法院、浙江省玉環(huán)縣人民法院的灰白色辦公樓看起來頗具相似性,它們都由主樓和東、西兩翼三部分組成,其中主樓又包括底層和上面若干層以及一個圓形穹頂,建筑整體體現出美國白宮式風格,因而地處不同地區(qū)的這三座建筑又都被稱作“山寨版白宮”。
山寨建筑涉嫌侵害知識產權
近些年,山寨建筑在我國已經屢見不鮮,它們往往地處經濟相對不發(fā)達地區(qū),被歸入當地城市建設重點工程,有的甚至被視為永久性標志建筑。地方政府將其作為一種宣傳形象的營銷手段,社會大眾也樂于將其作為茶余飯后的談資。針對這一現象,湘潭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劉友華副教授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建筑作品是受法律保護的。類似阜寧這種建造山寨“東方之冠”的行為,即使是雕塑,也是對上海世博會中國館這一特定建筑的復制,是一種涉嫌侵害著作權的行為。劉友華同時表示,從城市建設規(guī)劃和品牌建設的角度考慮,這種山寨行為也是不值得提倡的,既不能用來養(yǎng)眼,又是不尊重創(chuàng)新和知識產權的行為。
本報記者 喬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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