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郭德綱。 中新社發(fā) 陳代述 攝
資料圖:“北大醉俠”孔慶東。中新社發(fā) zhangpeng0720 攝
還是不要褻瀆“民族英雄”
北大教授孔慶東日前做客某網站時,就郭德綱最近發(fā)生的一系列事件進行了點評,令輿論嘩然的,是他的郭德綱乃“民族英雄”說。我們都記得,在事件伊始,郭德綱的徒弟打人之后,郭不僅稱被打者為歹徒,而且稱徒弟為“民族英雄”。
好家伙,短短幾天功夫,郭德綱事件還在熱議之中,“民族英雄”倒先見識了兩個。
孔教授以“醉俠”出名,此番言論噴薄而出之時未知處于何種狀態(tài)。什么是民族英雄?歷史上誰才是民族英雄?印象之中,前幾年是有過一輪爭議的。異議者不是要嘩眾取寵,而是說不要從漢民族的狹隘目光,而要從中華民族的宏大視角,歷史上的若干民族英雄就需要重新“甄別”。那個爭論好像最后不了了之了,很不應該。中國的很多事情都是這樣,應該在這一次搞清楚的,偏偏因為各種原因要留給下一次或更下一次,以至于今后總是在不斷咀嚼別人嚼過的饃。
正有上次討論不夠徹底的因素,孔教授的一助推,使“民族英雄”的標準又成了困擾我們的一個難題。該不該戴在那兩位的頭上,沒有理論指導,只有運用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原則———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孔教授關于“民族英雄”說的依據之一,在于郭德綱是“我們國家相聲界唯一的,敢于諷刺權貴、敢于諷刺不正之風的”。先要抱歉的是,我對相聲界莫不關心已經有不少年頭了,未知孔說確否。倘若成立的話,我想說,那評論界的“民族英雄”可就更多了,全國的報刊上每天有多少評論文字是“敢于諷刺權貴、敢于諷刺不正之風”?數不勝數,豈止諷刺,近乎拍案大罵的也不乏見。因此,“敢于”,恐怕還不能成為一個民族英雄的硬件。
當然,動手打人,并不構成成為民族英雄的障礙。有人拈出徐夢莘《三朝北盟匯編》說,岳飛就曾經打人,還差點兒把人打死。那是岳飛在洪州(今江西南昌),“與江南兵馬鈐轄趙秉淵飲,大醉,擊秉淵幾死”。結果,“安撫使李回奏劾之,至昌上戒飛飲酒,飛自此不飲”。再當然,渾身匪氣,也不妨礙成為民族英雄。民族英雄袁崇煥的口頭禪據說是“掉哪媽,頂硬上”,這句粵語粗口銘牌還被鑲在東莞袁崇煥紀念園中那座袁大將軍躍馬橫槍的雕像下面。把“fuck”(“掉哪媽”英譯)掛在嘴邊,固然彰顯了人物性格,但不是也讓人覺得還欠了點兒涵養(yǎng)嗎?否則,紀念園也不會因為頂不住諸多非議而鑿掉銘牌了。
沒錯,民族英雄是人,不是神,但當下橫空出世的這兩位,與“民族英雄”恐怕還沾不上邊;非但沾不上邊,與時代所要求的一個公民的基本道德,恐怕也還有相當距離。有一點可以肯定,任何一頂“民族英雄”的帽子,都是要經過歷史檢驗的,都不是什么人嘴下一溜就可以隨便贈與的,以個人好惡、個人價值尺度而令這稱謂飛來飛去,跟褻瀆就沒有什么兩樣了。
“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痹里w就改了壞毛病。因此,我們沒必要將郭德綱師徒二人一棍子打死,他們將來可能會成為民族英雄,但需要我們拭目以待,“觀其行”,今后的“行”。
潮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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