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武則天為奪取后位,殺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嫁禍王皇后”的說法在民間廣為流傳,這個說法也得到了正規(guī)史學著作的傳揚。那么,“武則天殺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究竟有無其事呢?新近,學者孟憲實提出,從種種跡象和史料來看,武則天其實并未“振喉絕襁褓之兒”?
武則天在中國歷史上橫空出世,是一個歷史奇跡。在一個男權(quán)社會里,怎么會出現(xiàn)一個女皇帝呢?皇帝制度的彈性,因此可以確定。
但是,成功地獲得皇位的武則天,身后卻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圍繞武則天的評價,妖魔化一直占據(jù)著傳統(tǒng)史學的主流地位。在一系列妖魔化武則天的歷史記述中,“武則天殺死了自己的親生女兒”就是典型的事件之一。
從簡至繁的記錄變遷
大約在永徽四年,武則天為高宗生下一個公主,但是這個公主不幸而夭折。公主之死,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最開始的記載是很簡單的,《唐會要》卷三“天后武氏”條下是如此記載的:“昭儀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殺之,上遂有廢后之意!碑敃r的武則天是昭儀,屬于皇帝九嬪之首,正二品。這是武則天跟唐高宗所生的第二個孩子,第一個是長子李弘。
根據(jù)《唐會要》的這個記載,武則天和高宗所生的公主確實夭折,因為不知道死亡原因而且死得突然,所以稱作“暴卒”。武則天充分利用了公主之死,采用悲情主義的訴求方法,把公主之死的責任推給自己的情敵王皇后。高宗看來是受到了武則天的影響,開始萌生廢黜王皇后的念頭。
《唐會要》一書,雖然是北宋王溥編輯的,但是吸納了唐德宗時期蘇冕四十卷的《唐會要》和唐宣宗時期崔鉉的《續(xù)會要》,所以保存唐代國史資料比較多,向來為學者所重。這里的記錄,也相對穩(wěn)重。當時,王皇后聯(lián)合蕭淑妃與武則天斗法,武則天悲情主義的戰(zhàn)斗技巧適合當時的情況,因為畢竟是母親喪女,說一些喪失理智的話是可能的,而高宗看見受傷的母親,也很可能同情心上涌。
但是,高宗新生公主夭折一事,《舊唐書》卻沒有任何正面提及,但是在則天皇后本紀的史臣曰中,寫下了這樣的文字:“武后奪嫡之謀也,振喉絕襁褓之兒,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婦之恒態(tài)也。”其中,后一件事是指武則天殘酷對待失敗了的王皇后和蕭淑妃,而前一件事“振喉絕襁褓之兒”,可能就是指扼殺親生公主的事!杜f唐書》成書于后唐出帝開運二年(945),先后編寫用了四年時間。為什么這件事沒有寫入《舊唐書》的正文,而是用“史臣曰”的方式表達出來,沒有確鑿證據(jù),推測起來大概這個時候已經(jīng)有了武后殺親生公主的說法,但是不能坐實,只好用這種更具有個人意見的方式表達出來。
《舊唐書》這種比較概括的說法,到了《新唐書》中凌空一躍,變成了非常具體生動的描寫!缎绿茣·后妃列傳》的文字是這樣記載的:“昭儀生女,后就顧弄,去,昭儀潛斃兒衾下,伺帝至,陽為歡言,發(fā)衾視兒,死矣。又驚問左右,皆曰:‘后適來。’昭儀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殺吾女,往與妃相讒媢,今又爾邪!’由是昭儀得入其訾,后無以自解,而帝愈信愛,始有廢后意!痹谶@里,公主之死的過程詳細而生動。
《資治通鑒》的記載,直接繼承了《新唐書》,文字如下:后寵雖衰,然上未有意廢也。會昭儀生女,后憐而弄之,后出,昭儀潛扼殺之,覆之以被。上至,昭儀陽歡笑,發(fā)被觀之,女已死矣,即驚啼。問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適來此!鄙洗笈唬骸昂髿⑽崤!”昭儀因泣訴其罪。后無以自明,上由是有廢立之志。
仔細比較,《資治通鑒》這段文字基本采自《新唐書》;屎罂赐律,離開以后,武則天偷偷殺掉公主,然后偽裝現(xiàn)場。唐高宗到場,武則天假裝歡笑,掀開被子,發(fā)現(xiàn)公主已經(jīng)死亡。詢問左右,大家都說剛才皇后來過。于是皇帝大怒,認為是王皇后“殺吾女”。王皇后自然無法解釋,于是皇帝開始產(chǎn)生廢立皇后的念頭。以上基本情節(jié),兩書都是相同的,而且細節(jié)越發(fā)生動詳細。
但是,細節(jié)越生動越詳細,越發(fā)引人懷疑。且不說《通鑒》對《新唐書》這種細節(jié)修改,已經(jīng)使得過程發(fā)生變化。我們要問的是,傾向合理化的修改,意圖是什么呢?可是,細節(jié)如此考究的《通鑒》,在描寫這件事的時候,卻沒有比較清楚的時間定位,因為《通鑒》把此事放在永徽五年的年底來敘述,按照《通鑒》的體例,說明此事具體日月不清楚。作為編年體史書,《資治通鑒》是這類史書的典范,對于歷史事件時間定位的重視,《通鑒》也是典范。可是,在公主之死的問題上,《通鑒》可以花筆墨修改《新唐書》看上去不夠合理的文字,為什么在更重要的時間定位問題上沒有給出更具體的坐標呢?答案是無法清晰的,但是《資治通鑒》對此事信息的掌握看來是有限的,以致于重要的時間定位都不能給出,只能在《新唐書》的基礎上對細節(jié)進行“合理化”的修改。
從以上的這些記載,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公主之死的文字記錄,有一個由簡至繁的變遷過程,在該過程中,重要的信息如事件發(fā)生的時間沒有進一步的信息,但是細節(jié)反而越來越清晰。在中國古史研究中,曾經(jīng)有過一個“層累地構(gòu)造學說”,意思是古代的歷史隨著時間而越來越清晰,恰好證明是后人締造的結(jié)果。文學史上也有類似的問題,作品在流傳的過程中被不斷地加工和創(chuàng)造,最后的模樣與初始狀況相去甚遠。那么宮廷秘史,是否也有這種規(guī)律呢?所有的當事人都沒有留下記錄,那么后人是通過什么途徑反而獲得了更多的細節(jié)呢?所以,在今天,當我們面對的歷史事實,有著一個由簡至繁的描述過程的時候,我們至少可以提出疑問。
王皇后在武則天入宮前已失寵
現(xiàn)在的史籍記錄,不論是《唐會要》還是《新唐書》,對于王皇后地位的危機,多強調(diào)小公主之死帶來的后果。具體而言,就是唐高宗從此開始有了廢后的念頭。其實,王皇后的危機不是從小公主之死開始的,而后來王皇后的被廢,也沒有證據(jù)顯示公主之死發(fā)揮了作用。
王皇后的危機,在武則天入宮之前已經(jīng)顯現(xiàn)。王皇后出身太原王氏,在當時是天下一等士族。王皇后雖然出身名門,名正言順,但是她跟高宗的關系似乎從很早開始就存在問題。高宗與蕭淑妃連續(xù)生育一兒兩女,證以《唐會要》的說法“時蕭良娣有寵,王皇后惡之”的記錄是有根據(jù)的。武則天二進宮,是王皇后引進的,而王皇后的動機很難說是光明正大的,因為她召武則天入宮,依然是與蕭淑妃爭寵的繼續(xù),“欲以間良娣之寵”。只不過事與愿違,武則天“既入宮,寵待逾于良娣,立為昭儀”。王皇后引狼入室,蕭淑妃的恩寵雖然解除,但是武則天后來居上,王皇后依然不得寵愛。
唐高宗不喜歡王皇后,才是王皇后的真正危機所在。也正是因為皇后有如此危機,她的舅舅柳奭才在永徽三年七月,醞釀確立太子之事。《新唐書》李忠本傳記錄到:“王皇后無子,后舅柳奭說后,以忠母微,立之必親己,后然之,請于帝。又奭與褚遂良、韓瑗、長孫無忌、于志寧等繼請,遂立為皇太子!憋@然,皇帝開始并沒有同意皇后的請求,但是長孫無忌等朝中重臣紛紛出動,皇帝只好妥協(xié)同意。而立李忠為太子,文字記載很清楚,就是為了穩(wěn)定王皇后的地位。而這個時候,武則天與唐高宗的第一個兒子尚未出生,更不要說公主之死了。
確立李忠為太子,并沒有挽回王皇后的地位危機。就在太子確立以后不久,唐高宗與武則天的第一個兒子出生。這個兒子被命名為李弘,而李弘這個名字本身就意味深長。南北朝以來,道教為主的社會傳播渠道,一直盛傳“老君當治”、“李弘當出”的讖語,宣傳李弘為真命天子。根據(jù)唐長孺先生的研究,唐高宗和武則天給自己的兒子命名為李弘,就有應讖而為的意思。而當時李忠已經(jīng)確立,這不正暗示著對李忠的不認可,也就是對王皇后的某種不承認嗎?如果說王皇后的地位危機來自武則天的攻擊,不如說來自唐高宗很久以來對她的冷淡,而唐高宗命名兒子為李弘,其實已經(jīng)預示著皇后的更大危機。明確地說,這個時候,唐高宗如果還沒有換皇后的念頭,這些問題都無從解釋。
在李弘出生的這個時期,武則天與王皇后、蕭淑妃的聯(lián)盟,斗爭已經(jīng)有一段時間,而勝利的一方屬于武則天。上文引證《唐會要》武后傳、《舊唐書》武則天本紀和《新唐書》王皇后傳說明,各書在描述雙方斗爭的時候,立場有所不同,但是武則天的勝利卻是公認的。所以,武則天作為當事人,唐高宗對待王皇后的看法以及皇帝與皇后關系的幕后因緣,都是應該一清二楚的。王皇后從來沒有得過高宗的恩寵,對于高宗而言,王皇后早就是昨日黃花。所以,廢黜王皇后在唐高宗這里根本沒有感情障礙,障礙只在朝中大臣而已。對于唐高宗感情脈搏了若執(zhí)掌的武則天,對于已經(jīng)失敗的王皇后的繼續(xù)打擊,有必要付出親生女兒生命這樣沉重的代價嗎?
公主之死在廢后過程中沒有發(fā)揮作用
唐高宗采取確實步驟推動皇后廢立的時候,在申訴理由的時候,從來沒有一句談及皇后殺死公主的事情。
唐高宗推動廢立皇后,是從說服太尉長孫無忌開始的,姿態(tài)低就,首先造訪長孫無忌家!顿Y治通鑒》的記載是高宗“與昭儀幸太尉長孫無忌第,酣飲極歡,席上拜無忌寵姬子三人皆為朝散大夫,仍載金寶繒錦十車以賜無忌。上因從容言皇后無子以諷無忌,無忌對以他語,竟不順旨,上及昭儀皆不悅而罷”。高宗給長孫無忌的好處是為了換取長孫無忌的同意,而具體申訴的理由是“皇后無子”!锻ㄨb》置此段文字于永徽五年(654)年底,說明具體月份并不清晰。
隨后,到了永徽六年的六月,唐高宗繼續(xù)推動廢后,連續(xù)兩天召開最高級會議,大臣中只有長孫無忌、褚遂良和于志寧參加。李勣也被通知與會,但是他借口身體欠安并沒有參加會議。根據(jù)《通鑒》的記錄,唐高宗開宗明義,對長孫無忌等人說:“皇后無子,武昭儀有子,今欲立昭儀為后,何如?”《舊唐書·褚遂良傳》的記錄略有增加,高宗說:“莫大之罪,絕嗣為甚。皇后無胤息,昭儀有子,今欲立為皇后,公等以為何如?”唐高宗申訴的基點依舊是皇后無子,即使強調(diào)這是“莫大之罪”,也沒有改變申訴基本點。
以褚遂良為代表的大臣反對廢王立武,首先是王皇后無過錯,其次是太宗皇帝的生前意志?磥恚麄儾⒉煌饣屎鬅o子是莫大之罪的說法。第二天再討論,褚遂良強調(diào)的重點是武則天不合適。褚遂良一派大臣,認為王皇后無過錯,當然沒有提及皇后殺小公主的問題,而高宗也沒有利用小公主之死來要求廢皇后。雷家驥先生比較仔細地討論過這個問題,認為所謂皇后殺公主之事,雖然一方面皇后“無以自解”,但另一方面,別人也應無確證證明她是否謀殺!敖裆蠟楹尾灰曰屎髿⑺佬」骰騾拕贋橛?遂良為何徑謂‘皇后未有衍過’?可見這兩件事僅是宮廷中的風波,王皇后起碼尚未被坐實此二罪。”
所謂厭勝之事,我們下文討論。這里繼續(xù)討論小公主之死。如果說小公主之死,確實讓唐高宗開始動了廢后的念頭,那么他應該確實認定小公主是死于皇后之手。如果他不能確定小公主之死是否與皇后有關,那么他廢后的想法就喪失了依據(jù)。同理,他如果認定是皇后殺了公主,那么他就應該理直氣壯地用這個理由要求廢皇后。反之,他在廢后的申訴中沒有提及這個理由,那么就說明他并不認定皇后是殺害小公主的兇手。總之,按照現(xiàn)在的文獻記錄,皇后被嫁禍殺公主,與皇帝產(chǎn)生廢后想法是緊密連接的,但是在真正廢后的時候,皇帝卻不提這個事由,所以可以反過來證明,小公主之死,并不是皇帝廢后想法發(fā)生的動因。
厭勝事件才是引發(fā)廢后的導火索
關于王皇后厭勝之事,各家史書的記載比較多,性質(zhì)或有爭議,但是不能認為是子虛烏有的!短茣分徽f到武則天“俄誣王皇后與母柳氏求厭勝之術”一句,沒有更多陳述。《新唐書》的武則天傳觀點與此相近,所謂皇后厭勝之事也是武則天誣陷的結(jié)果。《舊唐書》王皇后傳記載為“后懼不自安,密與母柳氏求巫祝厭勝。事發(fā),帝大怒,斷柳氏不許入宮中,后舅中書令柳奭罷知政事,并將廢后,長孫無忌、褚遂良等固諫,乃止”。皇后是否與母親柳氏厭勝,明顯存在兩種根本對立的觀點,但是,不管厭勝真假如何,唐高宗利用這件事收拾皇后一家則是真實的。大約永徽六年六月發(fā)生此事,高宗立刻下令柳氏不得入宮,七月,把皇后的舅舅吏部尚書柳奭貶為遂州刺史,途經(jīng)岐州的時候,長史于承素告發(fā)柳奭泄漏禁中語,于是再貶柳奭為榮州刺史。
從《舊唐書》的這個記載來看,厭勝事件才是唐高宗廢后的導火索!杜f唐書》上段引文之后記述到:“俄又納李義府之策,永徽六年十月,廢后及蕭良娣皆為庶人,囚之別院!币勒者@個記載,高宗廢后經(jīng)過了兩個階段的努力。厭勝事件之后,不僅斷后母柳氏不許入宮,罷去皇后舅舅中書令柳奭的中央官職,同時決定廢后。因為長孫無忌、褚遂良等人的堅決反對才作罷。后來,又出現(xiàn)李義府的支持,于是唐高宗才掀起再次沖擊,最后在永徽六年十月完成了廢后。
再看《資治通鑒》的相關記載,確實也有呼應之處!锻ㄨb》罷皇后厭勝的事件記錄在永徽六年六月,斷后母柳氏不得入宮也是六月。七月是吏部尚書柳奭被貶官。然后記載的是李義府推動廢王立武的經(jīng)過和長安令裴行儉因為議論廢王立武事遭到貶官事。觀察《通鑒》的這一系列敘事安排,除了沒有提到厭勝事件之后皇帝曾經(jīng)有過廢后的舉動沒有成功以外,增加了裴行儉貶官一事,其他過程都是基本一致。而從皇帝怒不可遏,不僅斷了皇后母親入宮,而且連續(xù)對皇后的舅舅柳奭進行貶謫,一氣之下提出廢后是完全可能的。
比較而言,究竟是小公主之死引發(fā)廢后舉動,還是皇后厭勝事件引發(fā)廢后動作呢?小公主之死,當在永徽四年,最晚是永徽五年初,因為三年七月以后李弘出生,五年十二月李賢出生,公主只能生死于期間。厭勝事件在永徽六年六月,距離廢王皇后的九月只有三個月的時間,而廢后宣布之時距離小公主的死亡已經(jīng)一年有余!缎绿茣返葓猿中」髦溃瑢е禄实塾袕U后之念,然而只有皇帝的心理活動,未見任何舉動。而厭勝事件則不然,皇帝先斷柳氏不得入宮,然后連續(xù)貶官柳奭。所以,真正引發(fā)廢后舉動的是厭勝事件而不是公主之死。
把公主之死與王皇后的廢黜聯(lián)系起來,用意其實不在皇后廢黜史的研究,真正的目的在于揭露武則天喪盡天良。如本文所論,其實公主之死與廢后事件距離遙遠,沒有必然聯(lián)系。公主之死,更不是武則天親手所害。所謂武則天殺害親生女兒的說法,不過是眾多妖魔化武則天的事件之一而已。
《討武瞾檄》為什么沒有提及公主之死
中國古代的傳統(tǒng)政治,在人物評價體系上,從來就有人性指標這個向度。即使在政治活動中,也要時刻遵守人性的基本原則。“殺妻求將”就被看做是違背人性的可怕做法。一個人的善惡品評,根本之處在于人性的底線是否能夠堅持。而傳統(tǒng)政治,要求的賢人其實就是好人,好人就必須經(jīng)得住人性這條品評標準的考驗。
在這個文化背景下,攻擊與表揚,都會采取同樣的策略。公元684年二月,武則天大赦天下,改元文明,中宗雖然在位,皇太后臨朝稱制。同年九月,李勣孫李敬業(yè)在揚州起兵,以討伐武則天匡復唐朝為號召。在行為上,李敬業(yè)“求得人貌類故太子賢者”,謊稱太子李賢尚在,所有旗號都打著李賢的名義。這是政治斗爭中的策略,有利是原則。
與此同時,文學家駱賓王親自為李敬業(yè)書寫了著名的《討武瞾檄》。因為雙方是你死我活的關系,檄文也有政治動員的功效,所以攻擊武則天可以說無所不用其極?梢哉f,檄文也是政治策略之一。但是,在這篇著名的檄文中,攻擊武則天的時候,甚至攻擊武則天“弒君鴆母”,說武則天殺害了唐高宗和自己的母親。這當然是沒有的事情。同時也攻擊武則天“君之愛子,幽之于別宮”。這句話講的是武則天臨朝稱制,唐睿宗雖然名為皇帝,其實是囚禁在別宮之中。但是,通篇檄文沒有提及武則天殺害小公主的事情。如果確有其事,哪怕僅有一點點傳言,駱賓王能不加以利用嗎?想一想,如果武則天又殺母親,又殺女兒,這種形象那多有利于造反者啊。但是,這篇著名的檄文并沒有提到這件事。這說明什么呢?說明在那個時候,在李敬業(yè)起兵討伐武則天的時候還沒有這種傳言。
趙文潤先生著《武則天》一書,在第四章專門列“關于小公主之死”一節(jié),援引趙翼等學者觀點,認為《舊唐書》比《新唐書》更可信。而對于駱賓王檄文不提及殺小公主之事,趙先生也認為太奇怪,如果確有此事,駱賓王會筆下留情嗎?當然不會。雷家驥先生認為,武則天殺公主,“大概僅有她自己知道而已,史官不知何據(jù)而書?既然史官如此記載,則或許果真有據(jù),后人若無確證則不宜輕易予以推翻”。其實,總體上雷先生還是傾向肯定確有其事的。
武則天殺死親生公主這種說法,在唐憲宗時期成書的《大唐新語》中也沒有出現(xiàn)。最早提及這種說法的應該是《舊唐書》之《武則天本紀》之后的“史臣曰”,而到《新唐書》的時候才大張旗鼓地傳播開來。我們從現(xiàn)在的《新唐書》和《資治通鑒》記錄文字可以看到,武則天殺人的過程是被全程記錄的。一方面說武則天殺人只有武則天一個人知道,而且她不可能對別人再提起,另一方面卻有一個現(xiàn)場全記錄。這個矛盾的現(xiàn)象,其實是五代北宋以后才出現(xiàn)的。
公主之死可能的原因
我們還是回到小公主之死這件事上來。公主確實死了,這是真實的。到底什么原因呢?雷家驥先生就懷疑過嬰兒猝死癥。嬰兒猝死癥是新生嬰兒頭一年內(nèi)最常見的死亡原因,其發(fā)生率在每千名活產(chǎn)嬰兒中約有2—3名的死亡率,典型的嬰兒猝死癥好發(fā)于一向看似十分健康的2—3個月大的嬰兒,小于2個月或大于6個月的嬰兒較為少見。嬰兒猝死癥多事發(fā)突然,常在嬰兒平靜地安睡后,父母并未感覺有何異樣,然而一段時間后卻發(fā)現(xiàn)嬰兒心跳呼吸全無,突然毫無緣由地死亡,即使病理解剖也很難發(fā)現(xiàn)有什么異常,這是一種至今找不出確切原因的突發(fā)死亡現(xiàn)象。
武則天新生女兒忽然死去,傷心是難免的,把責任推給皇后的看望也是可能的。女兒雖然也是高宗的,但是這個事件對武則天的打擊更大,高宗能做的就是體貼安慰,用更溫柔的愛心減輕武則天的喪女之痛。小公主事件之后,高宗與武則天的關系更密切了。新生公主之死,是一個意外。至于后來史書夸大其詞的說法,都不可信。
小公主這樣的突然死亡,在唐代的記錄中也不是絕無僅有。唐玄宗的武惠妃,與武則天還有親戚關系,受到唐玄宗的寵愛,曾經(jīng)動議立為皇后。就是因為來自武氏,所以大臣反對沒能實現(xiàn)。死后,追贈為“貞順皇后”。武惠妃的再從叔是武三思,從叔是武延秀。武惠妃也有孩子夭折的經(jīng)歷,兩個兒子,一個女兒。“妃生子必秀嶷,凡二王一主,皆不育。及生壽王,帝命寧王養(yǎng)外邸。”大概不能歸因于武氏的遺傳,只能說當時這種情況比較多。母親有喪女之痛是很可憐的,沒有想到,后世更以非人性地說法加以攻擊。
關于武則天的文字記載,隨著時間的推移越發(fā)妖魔化,追究起來,也不是沒有背景。陳寅恪先生研究李武韋楊婚姻集團,認為“李武為其核心,韋、楊助之黏合,宰制百年之世局”。所以,武則天雖然最后失敗,但是因為與李唐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百尺之蟲死而不僵,武氏家族的政治影響依然存在。然而,從歷史的立場上看,唐朝前期兩大失敗,一是武氏代唐,二是安史之亂,歷史的追究不可避免。為了避免武氏之禍的重演,借鑒史學很容易走上妖魔化武則天的道路上去。于是,一些原本荒誕不經(jīng)的傳聞也被歷史學家采納,武則天殺害親生女兒的故事因此得到正規(guī)史學著作的傳揚。(孟憲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