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著名學(xué)者、作家余秋雨。 中新社發(fā) 張宇 攝
我們也同情余秋雨
因為“博愛”的原因,因為“同情”的緣故,所以余秋雨先生該出手時,總是不出手,因為他身懷絕藝,一出手,就會“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
余秋雨先生正在成為一道文化難題或文化悖論。一方面,他開通了自己的多家博客,許多文章在網(wǎng)絡(luò)上興風(fēng)起浪;另一方面,他卻慨嘆自己“無網(wǎng)生活又一年”,以不上網(wǎng)為榮光;一方面他認為自己在論辯領(lǐng)域是主評委或?qū)熂壢宋,是重量級拳手,不愿意出手傷害自己對手,另一方面卻含沙射影,認為自己對手或是盜版商出身,或從小沒親爹娘關(guān)愛,所以從體恤同情角度不予回擊。
“在整個民族的人格文化還沒有重新建立的時候,個人的名譽算什么?于是故意不作任何洗刷,成了我深入文化領(lǐng)域的一個決絕舉動,近似破釜沉舟,我讓自己在屢屢傳言中形象模糊……”(余秋雨《借我一生》)
余秋雨先生認為自己個人聲譽無足為道,這是他個人自由,盡管公眾人物更應(yīng)該回應(yīng)公眾質(zhì)疑,以承擔與個人影響力相對應(yīng)的責(zé)任,但我們?nèi)匀徽J為,他可以通過回避或漠視公眾而不予以回應(yīng)。但余秋雨先生沒有意識到,別人的聲譽卻是人格的尊嚴,在公共論壇里,是不可以毀損的,余先生不與對手在公開的競技場上角力,卻公然散布莫須有的、道聽途說的消息:
“我有一次發(fā)現(xiàn),十幾年來一直在不斷罵我的人,他居然小時候是給父母賣掉的,我一下子就同情他了。這樣的人當然可能小的時候沒有受到愛的澆灌,后來對他來說罵人比較習(xí)慣,這個影響他整個一生的話,很值得同情!
按孔圣人的話來說,“是可忍,孰不可忍”,江湖有言,明槍易躲,暗箭難防,現(xiàn)在余先生這種既不指名道姓,亦不用查實求證的攻訐對手的傳言,不是正人君子之所為。它不僅使所有批評他的對手被涂上了妖魔色彩,也使社會人文生態(tài)中增加了一股邪瘴之氣。
這樣的一段話,是原諒對手,還是讓對手喚起某種痛苦的情結(jié)?真正的博愛與同情,是發(fā)自內(nèi)心,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不是臺上不動手,論壇卷舌頭,明槍不發(fā),暗沙封喉。余秋雨先生正在成為一個有文化而不懂文化關(guān)懷的學(xué)人,成為一個有知識而無道德精神的大師,成為一個有影響而不承擔責(zé)任的名流。
有趣的是,余先生在鎮(zhèn)江講讀書使人寧靜,最后落腳點,卻在貪官身上,他最擔心貪官們在獄中精神不寧靜,所以他要盡力找到他們,讓他們讀書,讓他們精神寧靜。貪官是制度生成的,還是讀書不寧靜造成的?余先生從不進行文化追問,誰都知道,拯救貪官,不如拯救走在通往貪腐路上的準貪官們,而要拯救準貪官們,真正需要的不是讀書,而是制度保障。
余秋雨先生漸行漸遠,正在淡出公眾視線,為什么,因為他離真知真相愈來愈遠,他的心中,貪得了太多的知識,而遺失了彌足珍貴的坦誠與道德情懷。
真正值得同情的,是余秋雨先生,余秋雨大師。
□吳祚來(北京 學(xu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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