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總是有很多耐人尋味的事情:跑出一個“范跑跑”,又跳出一個“郭跳跳”!胺杜芘堋甭劽型,是因為他的跑,在“5·12”汶川大地震中,他沒有來得及顧及學生,自己一人先跑出了教室,并在博客中說明自己并無內(nèi)疚之感,被網(wǎng)友們稱為“范跑跑”。
而“郭跳跳”是這幾天才成為網(wǎng)友熱議的焦點。在6月7日鳳凰衛(wèi)視《一虎一席談》節(jié)目中,范美忠就自己“先跑事件”與節(jié)目嘉賓展開辯論,作為觀點對立方的郭松民多次“跳”出來用“無恥”、“畜牲”、“雜種”之類的字眼對范美忠進行了辱罵,情緒異常激動,中途甚至一度憤怒離場,事后被網(wǎng)友冠以“郭跳跳”、“郭道德”之類的綽號。(6月10日《新快報》)
這個節(jié)目我自始自終地看完了一遍,重播時還看了一遍,為啥?我想從他們的辯論中尋找著什么?可是沒有,因為他們的辯論在重復著以前的觀點,沒有新意,也沒有談到要害處。其實對于范美忠在地震中不顧學生而逃跑,這是一個無可爭議的話題。范美忠逃跑不僅僅是一個道德問題,而是職責和法律問題。“你既然選擇了老師這個職業(yè),你就沒有權(quán)力選擇逃跑!边@是我當教師的妻子說的。她給我講了這樣一件事,前年發(fā)生地震,她的學校有余震,老師們立即組織學生疏散,除了一位老師跑了(后被學校開除),全都堅守職責。她說家長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往學校,學校成了監(jiān)護人,而在場的教師是第一監(jiān)護人。如果學校在學生疏散時發(fā)生踩踏事故,學校和老師都必須負刑事責任。所以,學校毫不留情地把那位老師開除了。正因為此,我對“范跑跑”的狡辯是唾棄的。
“范跑跑”是個法盲,那些為“范跑跑”辯護的人同樣是個法盲。《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三十二條同樣規(guī)定,教師要“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yè)”。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地震、洪水、泥石流、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重大治安、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學校應(yīng)當啟動應(yīng)急預案,及時組織教職工參與搶險、救助和防護,保障學生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chǎn)安全”。記得有位武警軍官曾對震災中偷東西的小偷說:你們趕上了好時代,要是在唐山地震,你們就是就地槍斃!于是有網(wǎng)友說,“范跑跑”先生,你也趕上了一個好時代,要是在唐山地震,你這樣的逃跑和這樣的發(fā)言,恐怕也會就地槍斃的。
一些網(wǎng)友還說,如果在“范跑跑”與“郭跳跳”中為孩子挑選老師,我會挑選“范跑跑”,我認為這是違心的說法,是站著說話不腰痛。假如你的孩子在學校(由于余震)發(fā)生事故受傷或者死亡,你不會起訴學校和老師,那就是真心話。然而,至今我還沒有看到過這樣的家長。
說郭松民是“郭跳跳”也好,“郭道德”也好,我都認為不錯。郭松民年輕時是一個飛行員,跳(傘)曾是他的職責。據(jù)“郭道德”的朋友說,他是個理想主義者,也是個道德的守護者,既然如此,他的憤怒是真情的,他的罵是在表達一種立場。盡管我也不贊同“郭跳跳”的罵人方式,但鳳凰衛(wèi)視《一虎一席談》難道要的不就是這種效果嗎?
我在《這是一個“漢奸”泛濫的年代》就闡述了一種觀點:“罵人也是一種立場!蔽覀儜(yīng)習慣于一個多元化世界,要學會習慣于形形色色的人,學會用和平的手段爭論,學會在和平的氣氛中和意見不同的人和平相處。有爭論并不是什么壞事。社會應(yīng)該容許存在意見不一致的人,這樣社會才能進步。
在我看來,“范跑跑”和“郭跳跳”是不能相提并論的,他們的人格和品德都有著質(zhì)的區(qū)別。郭松民曾是一位軍人,軍人把逃跑當作是最大的恥辱,如果他是一位老師,可以說他是決不會逃跑,對于他罵“范跑跑”也是可以理解的,何況又不是郭松民一個人在罵,“范跑跑”的行為是千人所指,萬人唾罵。請問“范跑跑”不顧學生的安危逃跑,還在網(wǎng)絡(luò)上炫耀,不是無恥又是什么?[作者:洪巧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