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省高招辦主任騙學生家長13萬 男子獲刑10年
2008年07月01日 08:50 來源:東方今報 發(fā)表評論
一男子自稱“省高招辦主任”,從鄭州一高考學生家長手中騙走人民幣13萬元。記者昨天(6月30日,下同)獲悉,鄭州市二七區(qū)法院近日已宣判此案,楊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3萬元。
經(jīng)查明,2006年11月12日,51歲的楊某伙同張某(已判刑)約學生家長趙某在鄭州市二七區(qū)大學路某酒店見面。楊吹噓說,自己是河南省高招辦的“劉主任”,手里有大學錄取的指標。兩周后,趙某將13萬元現(xiàn)金交給張某。張某和楊某遂將錢瓜分。
法院責令楊某與同案犯張某共同退賠被害人趙某13萬元。主審法官提醒說,目前正值高招錄取階段,考生家長一定要謹慎,不要輕易相信一些社會不明身份人員的花言巧語,提防上當受騙。(記者 張少春 通訊員 南南 崔樂)
【編輯:侯冬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