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舉行的教育部新聞通氣會上,據教育部基礎教育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多年來,教育部積極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把安全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在加強中小學安全法規(guī)制度建設、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安全教育培訓和多方協作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中小學校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整體提升。
在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安全教育制度建設方面,2006年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guī)定,“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為中小學開展安全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同年,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委以部長令形式印發(fā)了《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對中小學開展日常安全教育與培訓的形式和內容等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2007年年初,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教育部制訂的《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將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分為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公共衛(wèi)生、意外傷害、網絡、信息安全、自然災害以及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等6個模塊,納入中小學教育。
同時,教育部不斷加大對地方安全教育工作的指導力度。教育部每年都召開全國中小學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印發(fā)一系列指導性文件,派員赴重、特大學生安全事故現場,指導各地進一步增強安全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特別是2006年11月,以國務院名義召開了“全國加強中小學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了近年中小學安全管理與安全教育工作的重點,這次會議的分會場一直開到縣(市、區(qū))、校,參會校長達20余萬人。
各地中小學加強了學校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練。各地學校通過學科滲透、地方課程,并充分利用班、團、校會等方式,采取多種途徑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開展公共安全教育。如江蘇省每學期至少組織1至2次集中性的公共安全主題教育活動,每學期至少進行1次以上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應急疏散演練。北京市海淀區(qū)成立了公共安全教育館,館內設有交通、消防、地震等各類事故災害的高科技模擬設施,該館定期組織中小學師生參觀學習各類安全知識,進行事故模擬演練。
此外,教育部還十分重視中小學校長和教師安全培訓工作,科學制定培訓計劃,采取“送培下鄉(xiāng)”和遠程教育模式,面向農村、面向中西部、面向邊疆、面向基層和管理薄弱學校與事故多發(fā)地區(qū),組織開展國家級中小學校長安全專題培訓。尤其是2006年以來,教育部在中部10省舉辦了國家級安全專題培訓班,培訓了1萬多名農村中小學校長、省級培訓骨干和教育行政干部。另外,教育部還對西部各省中小學校長和十余萬名中小學教師進行了培訓。(記者 余冠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