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規(guī)范高校招生行為 外國留學生學籍須電子注冊
2008年02月01日 10:59 來源:解放網(wǎng)-新聞晨報 發(fā)表評論
昨天,市教委對外轉(zhuǎn)發(fā)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試行普通高等學校外國留學生新生學籍和外國留學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的通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外國留學生招生行為監(jiān)督管理。
教育部從現(xiàn)在起對普通高等學校外國留學生接受學歷教育的新生學籍和外國留學生學歷證書統(tǒng)一實行電子注冊,建立外國留學生學歷生從入學到畢業(yè)的完整信息供查詢。在華接受專科、本科、研究生學歷教育的外國留學生,在漢語補習和預科教育階段不做學籍電子注冊,正式進入專業(yè)學習后,必須進行學籍電子注冊。每名學生在學歷教育階段只有一個學籍電子注冊號,不得重復編號,新生如無學籍電子注冊信息,其學歷教育部將不予承認。 (記者董川峰)
【編輯:侯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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