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和北京工業(yè)大學近日聯(lián)合發(fā)布《2010年北京社會建設分析報告》,稱北京住房價格漲幅嚴重超過一般家庭的支付能力,以一般家庭每戶住宅面積90平方米計算,2009年11月北京住房的平均價格為17810元/平方米,需要支付160萬元,相當于一般家庭25年的可支配收入。同時,高房價加速了北京居民的財產差距,有房產者與無房產者的財產距離迅速拉大。(《新京報》7月18日)
這在我看來,從來都是一個“真實的謊言”。對于絕大多數只擁有一套房產的普通居民來說,這樣的財產差距即便再大,也不過是一種心理上的實惠,因為唯一的房產最主要的功能是居住而不是變現,而從嚴格意義上講,不能變現的財產算不上真正意義的財產。其實,上述新聞最有價值的看點,不在于高房價拉大了有房和無房居民的財產差距,而是城鎮(zhèn)居民每戶25年的可支配收入才能購買一套屬于平均價格的一般住房。
考慮到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統(tǒng)計口徑過窄和平均數往往不等于大多數的實際,更多普通北京居民要買得起房,應該需要更長的時間,甚至一部分居民一輩子不吃不喝也不可能買得起。為什么經過那么多輪房價調控,房價依然居高不下,甚至會因為某種原因短暫下降后再報復性上漲?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究竟是要藏富于民還是藏富于國家,這在房價問題上體現得淋漓盡致。
用“剪刀差”理論就可以很好地解釋房價居高不下的原因。這是計劃經濟時代的一個概念,指國家用行政手段壓低農產品的價格卻用高價格賣出工業(yè)品,在這一低一高的過程中,農產品和工業(yè)品都背離了其應有價格,從而為國家積累了大量的用于工業(yè)建設的資金。據學者統(tǒng)計,20多年間,農民階層通過“剪刀差”為我國貢獻了8000億元的社會財富。
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政權力不能干涉市場定價已成為最基本的權力準則,工農業(yè)產品間的“剪刀差”從此銷聲匿跡,但不少地方政府卻學會通過“剪刀差”的方式積累財富。雖說土地在二級市場通過“招拍掛”競價是市場定價,但由于國家壟斷土地一級供應市場,實際上土地價格還是政府定價,土地出讓金的價格作為房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直接推高了房價。不少地方政府通過在土地和房價上“做文章”,不僅為當地經濟貢獻了巨額GDP,也將其作為當地財政收入增加的動力之源。也就是說,在一些地方政府和開發(fā)商的合謀下,借助高房價這一杠桿,將巨額居民財富通過“剪刀差”的方式吸入政府和資本口袋,以至于一些房價無論如何也炒不起來的地方,其政府官員要為房價漲不上去而憂心忡忡。
統(tǒng)計數據也證實,1996年至2007年,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從69.3%下降到了57.5%,累計下降11.8個百分點。與此同時,雖然在有些專家眼中,我國的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重與其他國家還存在差距,但它的逐年上升說明國民收入分配呈現的是“國進民退”格局。而且,在這種格局下,改變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如果不從這一“剪刀差”的根源上動手術,即便大幅度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恐怕也是杯水車薪。只要居民收入增長的速度趕不上房價的增速,“剪刀差”就會始終存在—看看北京的統(tǒng)計數據就知道現實是怎樣的:2009年北京城鄉(xiāng)居民收入增加了10%左右,但當年房價猛增73.5%。 (志靈)
參與互動(0) | 【編輯:梁麗霞】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