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宿遷市日前出臺《關于促進中心城市房地產業(yè)和商業(yè)發(fā)展的政策規(guī)定》,明確提出了一系列促進房地產發(fā)展的優(yōu)惠政策。其中最為引人注目的政策是對購房戶實行財政補貼,凡在2008年1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住房的,可獲得0.5%到7%的財政補貼。(《解放日報》10月13日)
在房地產市場萎靡不振的背景下,愈來愈多的地方政府開始出臺優(yōu)惠政策“救市”。據不完全統(tǒng)計,迄今為止,國內至少有10多個城市出臺了刺激當地房地產市場發(fā)展的政策。但每次“救市”政策出臺,都遭到了輿論炮轟,被指是在救房地產企業(yè)和救政府自己的GDP數字。而在很多優(yōu)惠政策中,對市民購買商品住房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尤其引人詬病,而現在,宿遷市高達7%的財政補貼必會更遭人質疑。
用財政收入來補貼買房,在我看來,未必不可行,但有一個重要前提,就是實施補貼買房政策,必須首先甄別購房對象、設定資格限制。對那些無房戶或住著廉租房的市民,如果他們有條件改善住房條件,用財政收入來補貼其買房、減輕其負擔,體現政府關心弱勢群體的執(zhí)政本意,保障低收入人群合理的“居住權”,并非不可行。
問題是,縱觀現在各地出臺的優(yōu)惠政策,補貼買房都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很多僅僅規(guī)定了購房時間,而未對購房者的身份資格和實際情況給予明確的規(guī)定。如果地方政府的購房財政補貼能重點傾斜到社會弱勢群體,規(guī)定僅無房戶或住著廉租房的市民能享受補貼,嚴格把高收入者和炒房者排除在補貼之外,并有一個透明而公開的運作機制,來保證施行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估計大家都能心平氣和地接受補貼買房了。(吳杭民)
圖片報道 | 更多>> |
|
- [個唱]范范個唱 張韶涵助陣破不和傳言
- [情感]男子街頭菜刀劫持女友
- [電影]《非誠勿擾》片花
- [國際]烏克蘭議員在國會比試拳腳
- [娛樂]庾澄慶說沒與伊能靜離婚
- [星光]小S臺北性感代言
- [八卦]江語晨與周杰倫緋聞成焦點
- [科教]南極科考雪龍船遭遇強氣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