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7日,財政部等五部門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打擊開發(fā)商囤地。頗具諷刺意味的是,就在當天,保利地產砸下30.4億元拿下北京新地王;綠地集團、招商地產等開發(fā)商也分別在上海、南京等地高價買地。
有業(yè)內人士認為,此時開發(fā)商還敢于高價拿地,說明他們對后市還是有信心的。但依筆者看,開發(fā)商特別是國有企業(yè)敢于大舉拿地,敢于再造地王,說明我們目前出臺的土地、稅收以及信貸政策,還不足以抑制房地產市場的投機性投資,還不足以遏制高房價。
特別是諸如保利地產、綠地集團這些國有企業(yè)或者有官商背景的企業(yè),之所以不懼怕國家調控樓市的組合拳,倚仗的不過是“國有”這棵大樹:資金不缺,最不濟還有銀行貸款撐著;經營成果的約束性不強,拿了地王幾年不開發(fā)也沒人敢過問,就算虧損了,與經營者的利益也不嚴格掛鉤。
從國家樓市調控聲聲緊、開發(fā)商我行我素拿地王來看,對樓市如不采取矯枉過正的硬措施,地王就杜絕不了,畸高房價就降伏不了,經濟風險、金融風險、社會風險就會越來越大。
首先,在穩(wěn)定市場預期上要矯枉過正。雖然“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勢頭”的“遏制”二字狠于以往,但只是“遏制過快上漲勢頭”還是讓開發(fā)商產生了有利于自己的解釋和幻想。依筆者看,對于當前的畸高房價,要旗幟鮮明地提出堅決“遏制上漲”,這樣才能真正穩(wěn)定市場預期。如果社會普遍存在房價繼續(xù)上漲的預期,畸高房價豈能下來?地王又怎能消失?
其次,在出臺措施上也要矯枉過正,不留余地和幻想。比如,“土地出讓款首次繳款比例不得低于50%”的規(guī)定,就附加了一個“分期繳納全部土地出讓價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年,特殊項目可以約定在兩年內全部繳清”。筆者擔心,在“原則上”和“特殊項目”的掩護下,政策在執(zhí)行中可能走樣。此外,征收不動產房屋稅應該提上議程,第二套房信貸政策需要進一步嚴格,預售款制度應該迅速調整直至完全取消。
最后,必須讓地王制造者、投機者以及越線的銀行吃到苦頭,才能使得房地產業(yè)健康發(fā)展。從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的房地產業(yè)始終沒有經受過一次大的挫折和打擊。如果一個行業(yè)(特別是容易產生泡沫的房地產行業(yè))長期火爆而一直沒有一個像樣的調整,是違背經濟規(guī)律的,接下來很可能迎來長期的衰退。雖然我們不愿看到任何一個行業(yè)遭受打擊和挫折,但是,放任房地產泡沫越吹越大,只能令其未來受到的挫折更重。因此,采取矯枉過正的措施讓房地產業(yè)有一個深度調整并不是壞事,相反會有益于該行業(yè)乃至整個經濟的健康發(fā)展。
□余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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