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審合格家庭(單身居民)公示名單中,有記者根據不完全統(tǒng)計發(fā)現,全市通過保障房初審家庭中至少299戶有成員在政府機構工作,有些家庭甚至不止一個是政府機構人員。還有不少人家住豪宅(4月9日中國網)。
何謂保障性住房?在看到新聞時,不禁要對保障性住房的含義產生根本質疑。顧名思義,保障性住房就是針對社會中低收入群體的福利性住房,何以高居幸福感榜首的公務員,何以那些在豪宅中棲息的公務員群體,也要分一杯羹,也可以獲得這種旨在保護弱者的待遇呢?顯然,這樣的情形是讓人不能接受的。所以,在記者的不完全統(tǒng)計之后,就發(fā)現了這個最大的新聞價值點,同時也是最容易讓人對保障性住房及其審查產生質疑的點。
如果事實真如記者觀察的那樣,出現住保障性住房開豪華車的新聞,也就有了一定的現實基礎。當然,事實到底怎樣還在調查中,相關部門的解釋是:政府人員來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多是收入2000元左右的臨時工;而至于為何有申請者身居豪宅中,原因則是他們寄居在親戚朋友家中。這樣的理由似乎是可以成立的,如果是臨時工,的確收入較低,成為被保障對象也就無可厚非,而如果真的是寄居在親戚朋友家中,那么就算住得再豪華也與申請人本身無關。這樣的解釋豈不是撇清了關系,證明了申請對象的合格?
問題是,如何保證通過申請的疑似公務員,只是機關的臨時工?那些住在豪宅中又申請保障性住房的人,也的確只是寄?連有的初審負責人也承認:不敢保證沒有人隱瞞財產情況。因為,“在受理過程,身份不好核實,主要根據申報者自己申明不是公務員,同時派人入戶調查,讓申報者填相應表格!比绻@個過程中有個別人能夠利用關系開出假證明,而且覺悟也沒有高到如實填寫信息,是否也就意味著出現了不該通過者獲得了通過呢?我們當然相信每一個人都是誠信的,但是,在現實利益的誘惑下,我們同樣也應該明白人性可能的變化。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直接關系到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公信力,關系到分配者的公共形象,即使在通過審核的名單中出現的只是個別的不相符者,也會讓人對此政策產生根本性的懷疑,這是人們的認知思維和習慣。所以,即使審查的對象是龐雜的,審查的工作不可能做到每一個都詳細追查,但是當看到名單中存在疑點時,預料到名單可能引起爭議時,就一定要發(fā)揚“刨根問底”的精神,對疑問與疑點進行詳細的調查,用更具體和權威的信息來證明其是真還是偽。
在新聞中,有一個細節(jié)值得注意,有負責人記下了記者提供的線索,表示進行調查。這樣的舉動可以看成是一種積極的作為,但同時也需要問一句,記者的敏感是不是真的有過人之處?其實,記者只是從新聞價值的角度,發(fā)現了反常的看點而已。就算沒有如同記者一樣的新聞敏感,對反?袋c的把握也應該是具有的———保障性住房的申請者中有住豪宅的公務員,這是多么難以接受的事實,必須有詳細的信息進行說明。
因此,在保障性住房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時,審核者應該發(fā)揚“刨根問底”的精神,對存在問題的申請者進行徹底調查,并對可能存在的弄虛作假者進行嚴肅處理。只有讓投機取巧者獲得應有的處罰,保障性住房才能保持“純潔”。(乾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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