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鄭重地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暫停嘗試組織在北京市區(qū)合作建設住宅項目!”昨天,北京合作建房的始作俑者于凌罡在博客中選擇了放棄。
最近,于凌罡連發(fā)了兩篇博客,從他博客帶有極強感情色彩的字里行間,能感覺到于凌罡對“合作建房”的無奈。他在博客中這樣寫道:“也許,有很多關注合作建房的人們還沒醒,大聲喊一句:別做夢了!還指望我組織大家在北四環(huán)蓋每平方米7500元甚至更便宜的住宅?想什么呢……現(xiàn)在北四環(huán)樓面地價都上萬了,還指望北四環(huán)的便宜房子?每平方米16000元,這是現(xiàn)在的成本價!我組織不起來啦!”
在表達無奈的同時,于凌罡也向所有曾一起合作建房的朋友們表達了歉意。“不論出于什么原因,我們曾經一起奮斗的某些目標已經無法實現(xiàn),在北四環(huán)東段,湊幾百股資金,一起買地,建設四位數(shù)以內房價的住宅的機會,已經失去,希望大家理解。不要去怪政府,不要去怪銀行,不要去怪開發(fā)商,也不要怪我……”說到這里,他話鋒一轉,呼吁:“如果您真的愿意合作,愿意認同‘合法賺錢光榮’和‘房地產行業(yè)暴利’這兩個事實,希望您繼續(xù)考慮和我合作,一起當開發(fā)商,一起追求美好和幸福的生活!
在于凌罡看來,“選擇適合的項目,投入應盡的力量,一起做開發(fā)商,是我們唯一的選擇!彼ㄟ^數(shù)據(jù)解釋說:“北京某年總成交地上準建面積約1299萬平方米,成交額約550億,平均樓面地價每平方米4237元,F(xiàn)在北京住宅均價何止一萬四,蓋房子、管理成本、繳稅能到多少錢,明擺著暴利!”
按照于凌罡的新設想,想和大家合作的項目很簡單:⒈每股10萬,每人認出多少股不限,初步預計需要50股,不超過100股;⒉通過合法渠道購買土地,之后,為后續(xù)合作建房者提供“定制房屋”;⒊一起出資的朋友,需要認同“共贏”原則,不管別人賺多少或被賺多少,只管監(jiān)督自己簽約認可的權利是否兌現(xiàn),大家簽約承諾的義務是否履行。
于凌罡強調,在合作的前提下,目標就是“暴利”,就是不再傻傻地買房,去花“冤枉得無法接受的面子錢”。再合作建房,一起當開發(fā)商,本金由銀行監(jiān)管,買不到地,限期解凍歸還每份股本,買到地,一起追求80%到150%的自有資金年收益,真正的合作,一起做開發(fā)商。
對于于凌罡的這筆賬算的是否合理,且不說。單通過“合作建房”這件事,人們對他還有多大的信任?當開發(fā)商有多大的可行性?目前還都是未知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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