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政府發(fā)布了對“經濟適用房建成豪華別墅”事件的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只處罰房地產商而不處罰相關部門和官員,這讓人覺得這起事件中相關部門似乎沒有責任。
據了解,河南天榮置業(yè)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和2006年9月分別取得3萬平方米和9.9萬平方米的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該公司卻違規(guī)占地36.098畝,違法建設124套大型230至502.36平方米的別墅。
如此龐大而明顯的違法建設項目,卻能長期“安全”建設,在這個過程中,負有監(jiān)管之責的規(guī)劃局、房管局、國土局和建委等部門在哪里?為何沒有履行監(jiān)管之責?在記者接到居民投訴后進行采訪時,相關官員還推諉塞責,一位副局長還理直氣壯地質問記者“是準備替黨說話,還是準備替老百姓說話”。即使此事在全國鬧得紛紛揚揚的時候,別墅建設也沒有停。
如果房地產商和這些部門不存在利益聯(lián)系,如果相關部門不縱容違規(guī)行為,經適房改別墅的事件可能發(fā)生嗎?也許即使發(fā)生,也會很快得到糾正,根本不可能長期存在。
因此對這一事件應當有兩個層次的調查和處理,一是要查經適房開發(fā)過程中,規(guī)劃、城建、土地等部門的監(jiān)管責任,是否存在濫用職權的行為。對這些部門的領導和其他負有責任的官員應進行問責,從而促進相關部門的履責能力。
其二,如果沒有官員的包庇與縱容,別墅不會大明大方地建設而得不到糾正。房地產開發(fā)領域本是腐敗重災區(qū),這已被無數事實所證明,無論上海塌樓事件還是其他房地產違規(guī)事件,都無不如此。因此,清查這起事件背后有沒有官員勾結,非常必要。
而鄭州市這種輕描淡寫的處理結果,明顯避重就輕,呵護官員的意圖太過明顯。其實許多人都認為,這起事件中房地產開發(fā)商不過是站在前臺的演員,而編劇、導演可能在臺后。比如應當被問責的官員,還有可能存在的權商利益鏈,都應當在調查之后進行處理。上海塌樓事件中有官員直接參股房地產開發(fā),鄭州經適房變別墅事件有無這些情況?真應當查一下,而不能就此放過。
避重就輕的處理就是縱容土地違規(guī)行為,就是鼓勵官員不作為,更是縱容和包庇官商勾結,必然進一步危害公共利益,激化社會矛盾。如果政府不能對這些質疑進行回答,并對相關官員進行處理,難免讓人感覺此事的處理非常“周老虎”,很難服眾,公眾還可能繼續(xù)質疑下去。(瞿方業(yè))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