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國慶中秋8天長假的最后一天,但同時也讓吳小姐一家5口人開始了“無家可歸”的日子。事起昨日早上6時,他們“有份共有的,生活了30多年的祖屋”———五山路茶山新村西三排6號與6號之一的房屋被施工方“推倒”。而對于“無理拆房”一說,施工方則稱另有隱情。
據吳小姐母親稱,前晚7時許,施工方不顧屋內有人,就動用兩臺鉤機對自己所住的房子進行挖掘,“當時就已經挖了一個角落了”,她慌忙逃出屋外,并跑去通知還在店鋪里工作的丈夫。
“我們的全部家當都在里面啊,”吳小姐哽咽著對記者說,“他們沒有征得我們同意就這樣擅自拆房子。”對于施工方(廣州市正乾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的行為,吳小姐一家甚為不滿。
據吳小姐的介紹和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他們一家人所居住的五山新村西三排6號、6號之一兩棟房屋均屬自建房,是她爺爺和父輩共同生活時所建。直至現在,只有6號首層取得房產證。“都已經30多年了,也沒有去拿,屬于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法院曾判決6號首層產權,由吳小姐的大伯、二伯、姑媽等5個民事主體共同享有。
吳小姐稱,自從有開發(fā)商對該地塊進行開發(fā)后,享有房屋繼承權的5人當中已有兩人和開發(fā)商簽訂協議,而其他人則因未談妥補償而沒有簽協議。
開發(fā)商方面一位姓胡的工作人員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并向記者出示了他們掌握的判決書、協議書和具結書!拔覀儗Ψ孔拥牟鸪呛戏ǖ!焙壬嬖V記者,該地塊從1996年就已經開始開發(fā)了,換了三任老板。關于補償的數額,胡先生稱是從“30多萬元一直談到350萬元”,再這樣下去“談也顯得沒有意義了”。胡先生告訴記者,在法院的判決書上,也只明確了6號首層的產權歸屬,也只有6號首層有房產證明,其他再建部分屬于“沒有報建”,不應列入補償范圍。隨后,胡先生還出示了兩份“具結書”,上面分別有吳家人其中幾名“代表”的簽字,施工方認為這就是“那房子的真正業(yè)主”,他們的拆除行為是得到同意實施的,不存在違法。
記者 岑杰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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