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劉女士賣房子后到物業(yè)辦理更名,沒想到物業(yè)竟讓其交納11095.39元的熱費滯納金。劉女士不明白:不欠熱費,怎么會出現滯納金?劉女士賣房子后到物業(yè)辦理更名,沒想到物業(yè)竟讓其交納11095.39元的熱費滯納金。劉女士不明白:不欠熱費,怎么會出現滯納金?
劉女士說,她將南崗區(qū)宣西小區(qū)45棟5單元702室的房子出售。賣房后她到小區(qū)物業(yè)辦理過戶更名,管理員告訴她,她家雖然不欠熱費,卻需要交納1998-2002年的熱費滯納金。她看到,房管員小王寫的欠費單上注明:1998-1999年滯納金3275.44元;1999-2000年滯納金3215.22元;2000-2001年滯納金2654.88元;2001-2002年滯納金857.38元;2002-2003年429.47元,需要一次交齊11095.39元。
劉說,她家一年的熱費是2417.78元,每年管理員收取熱費都將通知貼到門上,她家都是按通知的時間交熱費,不欠熱費怎么會有熱費的滯納金?而且房管員告訴她,因為她家賣房才讓她交熱費滯納金,更糊涂了。
宣西物業(yè)的房管員小王說,按規(guī)定,每年10月20日開始供熱,12月31日仍未交熱費的就產生滯納金。劉家交熱費都是1月1日之后,所以電腦才會顯示有熱費滯納金。一直沒向劉家收取,是因為如果說收熱費滯納金,一些居民連熱費也不交了。所以一直等到劉家賣房,才收這筆熱費滯納金。
對此,宣西物業(yè)陳經理說,劉家情況比較特殊。劉家2004年之前一直欠熱費,2004年一次性補齊了陳欠的熱費。雖然熱費交了,但是熱費滯納金卻一直沒有收取。劉家現在賣房,這筆費用就該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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